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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县桑蚕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发展桑蚕产业是琼中县委、县政府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为推动该产业在琼中县深入持续良性发展,根据琼中县政协主席会议精神,县政协与县政府办、农业局、财政局、农技中心、农机中心组成联合调研组,对琼中县桑蚕产业情况进行调研。本人作为琼中县政协办公室挂职副主任参与了调研全过程。调研组坚持了解情况与宣讲政策、传授技术、解决困难并重,深入全县8个乡镇、14个自然村,通过实地参观桑蚕种养基地、小苗共育基地、蚕茧收购站;与乡镇负责人、桑蚕办技术员、桑农蚕农,龙头企业负责人、育种技术员座谈等方式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琼中县桑蚕产业发展的现状

  (一)种桑养蚕初具规模,产业发展基础奠定

     由于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有效落实,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较大成绩,为今后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琼中县自2006 11 月开始种桑养蚕以来,全县 10 个乡镇中已有 9 个乡镇种桑养蚕。截止到目前,全县种桑面积累计达到2.29万亩,涉及农户5454户;今年需新增建设蚕房2660间,面积 10万多平米,累计有 1654户农户养蚕,收获蚕茧989664斤,产值达122.6万元。

  (二)比较优势初显,农民尝到种桑养蚕的甜头

     实践证明,种桑养蚕是促进琼中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短、平、快”项目,相对种植水稻等传统作物具有生产周期短,投入劳力少,工作时间少,投资收效快、经济效益高,生产风险低等独特优势;较全国其它种桑养蚕区域,海南在地理气候上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全年可养蚕26批。据测算,今年,琼中县蚕茧最高收购价达到16.8元/斤,目前市场平均价格在14元/斤左右。琼中县老桑平均亩产茧300斤,平均每亩年收入3915元;新桑平均每亩产茧180斤平均每亩年收入2349,扣除生产成本外,约比水稻等作物增收3~4倍左右。已种桑养蚕的农户普遍尝到了甜头,虽然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但都希望能够扩大规模,继续发展。  

     (三)产业链基本构建,发展前景较为广阔

   引进龙头企业,为加快琼中县桑蚕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琼中县与龙头企业合作建设蚕种场、桑蚕产业发展研究院、缫丝厂,着力构建集蚕茧生产+科技服务+蚕茧加工一体化产业结构,走“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模式。产业链的构建,产销加工一体化、技术支撑保障,极大提高了组织化程度,减少了中间环节、保证了销售渠道、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了市场 风险、完善了配套服务、促进了市场发育,加快了产业发展。

    (四)各类专业合作已具雏形,亟待扶持引导规范

     为种桑养蚕,部分农户创新思路,努力摆脱各种因素限制,通过各种类型的合作,较好解决了劳力、桑叶、蚕房、技术、资金不足等困难,为琼中县扩大种桑面积、解决蚕房建设等当前棘手的问题提供了思路。大致有以下四类:

     第一类是种养分工,利润分成。如和平镇长沙村林开云,因桑园面积不够用便与人合伙,由其养蚕,他人种桑,卖茧利润五五分成。第二类是共同种养,利润分成。如和平镇长兴村符亚主等三户共有劳动力4个,种桑面积20多亩,三户共同劳动,利润平均分成。第三类是共用蚕房,分别喂养。如一些农户因种桑养蚕规模较小,将蚕房部分区域借给没有能力建设蚕房的其他农户使用或集资建设蚕房,然后以家庭为单位喂养。第四类是种养分离,市场运作。如在湾岭镇等多地均出现了种桑专业户和养蚕专业户,养蚕桑叶通过买卖取得。

     总体来看,这几种模式均为自发形成,总体数量少、合作规模小、组织结构差、市场导向低,还不能有效地推动全县桑蚕产业升级。

   (五)产业发展机制趋于完善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桑蚕产业的发展,构建起一套有力的工作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了保障,也为进一步健全发展机制提供了基础。主要包括:

     1、组织运作机制。县乡两级均成立了发展桑蚕产业的领导机构。全县确定了种桑养蚕阶段目标,将任务分解至各乡镇,并推行县领导包乡镇、机关包村、党员干部包农户的联手增收责任制。

     2、技术培训服务机制。琼中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和乡镇桑蚕办共同作用的技术服务和培训机制,并通过专业户、典型户做好示范带动。    

     3、市场监管机制。 县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琼中县农户饲养蚕苗订种程序和质量标准》、《 琼中县蚕茧收购价格调控监督制度 》等制度,以加强对生产关键环节的质量把关和监督,进一步从源头规范琼中县蚕桑生产的秩序。

     4、风险防范机制。为了保护好农民的利益,有关部门根据外地收购价格,定期发布价格信息,为农民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并组织龙头企业与桑农签订收购保护合同,有力维护了桑蚕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5、财政金融保障机制。琼中县通过发放种苗补贴、乡镇工作经费,农民补贴,农民技术辅导员补助等财政资金,发放农村小额贷款,有效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在整个桑蚕生产工作 中 财政投入达3000万元左右,各乡镇总共投入经费313万元,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831万元。

     二、桑蚕产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农民种桑养蚕积极性有待提高

     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农民对种桑养蚕的优惠政策(比如小额贷款、财政资金补贴)、发展前景、比较效益了解不多,驻各乡镇的工作队和驻点干部指导不到位,办法不多,影响了广大群众对种桑养蚕工作的认识。二是其它产业的牵制。琼中县传统作物相对稳定的收成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农民的种桑养蚕的积极性,特别是牵制了劳动力的投入。三是发展挫折的影响。由于旱灾影响,出现丢荒的现象,影响到许多农户发展信心,给全县的种桑养蚕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二)干旱给桑蚕产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

    由于今年开春以来,琼中县连续出现2个多月的干旱天气,导致各乡镇桑苗成片旱死或病枯等问题极为突出,特别琼中县地处山区,20%以上桑苗种植在坡地等远离水源的区域,水利设施、农机灌溉不到位,难以灌溉,极大影响了种桑工作的深入发展。目前全县2.28万亩桑园中成活的有1.7万亩左右(老桑5718亩、成活4234.49亩、新桑16986.57亩、成活12787.91亩)死亡及丢荒面积4319.5,死亡及丢荒面积占18.5﹪(水田903.74,水田占死亡及丢荒的20.9﹪,坡地3415.76 , 坡地死亡及丢荒率占79.1﹪)。

   (三)个别乡镇桑田规划选址不科学

     个别乡镇或工作队为了完成任务,不尊重客观情况盲选地种植。比如:一些农民就利用望天田和橡胶地发展种桑,遇到天旱就没办法浇水,导致一些桑苗旱死,成活率低,给今后工作开展造成极大障碍。

   (四)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不到位

  从调研情况看,种桑养蚕技术培训效果还不够理想。多数种桑养蚕农户对种桑养桑基本技术掌握还欠缺,普遍存在桑园管理滞后,桑叶质量低下,桑叶利用不足,蚕苗喂养粗放,蚕茧等级不高等一系列问题,极大制约了桑蚕产业发展。一是技术人员力量配备不足。目前,县政府聘有11名技术员(9个乡镇桑蚕办各配备1名),其皆为刚刚毕业的学生,实践经验相对不足。龙头企业只有4名专业技术员,在各乡镇指导技术的人员皆为熟练工,他们除了技术指导外,更主要的是负责发放种苗,收购蚕茧等工作。二是工作方法不适应新形势。早期琼中县种桑养蚕人数少,对种桑养蚕农户的培训和上门指导基本能够满足要求,但因琼中县种桑面积在近一年的时间从五千多亩剧增到两万多亩,依靠原有的方法、原有的人员,培训指导工作难以及时有效地全面覆盖全县种桑养蚕农户,迫切需要改进方法,提高效率,普及常识。

  (五)蚕房建设严重滞后

  据统计,已种桑农户中有771户因蚕房未建设,导致农民没有足够的蚕房养蚕。一是无法享受小额贷款政策。据估算,种5亩桑需投入6000元建设简易蚕房40平米。一些农户因找不到“五户联保”等原因而难以贷款,造成资金短缺,没法建蚕房,延迟了农户养蚕的时间。二是生产规模限制。由于许多农户种桑面积小,建设蚕房难以收回成本,故不敢建设蚕房。三是对蚕房建设标准和投入资金数额认识模糊,许多农户蚕房均按照住房标准建设蚕房,极大增加了建设成本。此外,个别乡镇还存在无地建设蚕房的问题。

  (六)多数桑园未有效利用

  由于桑园选址不科学、天气干旱、技术培训不到位、蚕房建设滞后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导致到目前蚕农养蚕的户数仅占种桑户数的27%左右,还有相当部分桑农没有养蚕。如不抓紧解决,可能会产生刨桑种植其它作物的情况。

  (七)尚未形成规模效益

  琼中县种桑养蚕多以家庭为单位,桑园连片种植的面积少,地块分散、蚕房规模小、养蚕数量少,不利于集中建设桑园道路、修建配套水利设施、进行技术指导、生产管理,生产资料、劳动工具等生产要素未能得有效流通和科学配置,种桑养蚕规模收益很难显现。

  (八)蚕苗订购和蚕茧销售问题较为突出

  由于龙头企业内部原因,使琼中县养蚕工作受到了影响。 一是种苗死亡率高。各乡镇普遍反映,由于质量问题及运输原因,龙头企业提供的共育蚕苗连续3批出现质量问题,蚕苗死亡率较高,给农户造成了较大损失。以和平镇为例,脓蚕、病蚕率最高时达到13.4%。虽然龙头企业免除这批蚕苗订购费用,但仍给蚕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据龙头企业规定,该公司提供蚕苗的死亡率不超过3%,而在内地成熟的蚕苗市场规定蚕苗的死亡率不超过0.3%。当前蚕农没有鉴别病蚕的基本常识,在技术上处于较为被动地位,难以有效维权。由于县农业局的及时介入,蚕苗质量问题已得到解决。

  二是蚕苗订购时间长。龙头企业在琼中县的蚕种冷库因项目审批手续等诸多原因未开工建设,致使该公司必须根据农户预订数量,从广东运回蚕种进行小苗共育。目前,农民从订种到领取蚕苗所需时间为20天,如果错过订购时间,还需要再等10天。

  三是发放种苗随意性大。蚕农普遍反映,其实际领取到的蚕苗数量少于预订数量。如有时预订1张蚕苗,实际只能领到0.8张甚到是0.6张,而另一部分被蚕茧站调剂给了其他农户(主要是错过了订购时间的农户)。

  四是单位蚕苗数量较少。蚕苗数量计算困难。据多个乡镇反映,许多农户均反映近期订购蚕苗单张数量较以往有所减少,且一些未订购蚕苗的蚕农也可领到蚕苗,因此许多农户怀疑蚕茧站缩水,分给了别人。

  五是蚕茧等级鉴定有水份。因琼中县只有龙头企业的蚕茧收购站,蚕农需将蚕茧交由蚕茧站烘干、确定蚕茧等级后方按质量出售。农民认为公司对蚕茧质量等级的确定有问题。据长征镇蚕农反映,蚕茧站对蚕茧烘干过度,甚至是出现了黄焦色,降低了蚕茧等级,进而影响出售价格。

  加强防范,防止类似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再次发生,并且使农民受损利益得到应有补偿是必须思考的问题。

  三、促进琼中县桑蚕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

  ()尊重客观规律,坚持循序渐进发展

  推动此项工作一是要科学统筹,系统规划。制定桑蚕产业发展长期规划,对种植区域、产业发展阶段、相关配套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为各乡镇开展种桑养蚕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明确目标和方向。二是实事求是,有序推进。加强部门协调,统筹做好种桑、蚕房建设、小额贷款发放、水利建设等各项细节工作,坚持种一批桑苗,建一批蚕房,养一批蚕苗,出一批蚕茧。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前期遗留的蚕房建设问题,为今后打好基础。三是借鉴经验,科学发展。认真借鉴广西等桑蚕大省在蚕桑产业发展中经验教训,并结合琼中实际,将其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及地方标准为我所用。

  (二)多措并举,调动农民种桑养蚕积极性

  1、加快蚕房建设。

  1)创新蚕房建设和使用方法、降低生产成本。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设成本低、空间利用率高、且适应琼中气候特点的蚕房建设新方法、新材料,充分发挥简易大棚和省力化蚕台增效的优点,并做好技术示范、推广;鼓励农民在实践中创新,征集蚕房设计和利用方案,成本低,利用率高的方案,就地取材、集中建设、自行建设以降成本。

  2)加大小额贷款发放力度。解决小额 贷款农民不敢贷,不能贷等问题。一是加强宣传小额贷款各项优惠政策。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有养蚕要求的困难户扶助,通过寻求各类社会组织为其提供担保,解决信贷问题。二是协调好持银行“绿卡”农户贷款期限问题,解决好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与农民信贷的细节问题,保证农民及时顺利贷,

   此外,对因干旱这一不可抗力,导致农民种桑养蚕欠收,无法如期偿还贷款的问题,应按相关规定延期履行还款责任。

  3)多方筹措资金。通过小额信贷以外的渠道帮其解决资金问题,或者为其牵线搭桥,进行合作生产经营。

  4)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协调蚕房建设用地,解决部分村庄无地建设蚕房的问题。

  2、尽快解决好蚕种苗供应和蚕茧等级认定问题。要根本解决蚕种苗质量和数量问题就须尽快帮助龙头企业解决蚕种冷库建设审批手续,使之尽快投入使用。建议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行政审批速度,配合龙头公司抓紧建设好蚕种冷库及其它设施,保证蚕苗在琼中县能够根据农民需要随时进行繁育。同时,也需农业、质监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加强对龙头企业监督管理。

  3、开展法律援助,保护种桑养蚕农户的权益。帮助农户解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法律纠纷,对有效维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和桑蚕产业发展的秩序非常必要。建议由县农业局牵头,法律援助机构帮助农户拟定规范统一的桑苗供应、蚕苗供应、技术指导、蚕茧收购合同文本,将桑苗、蚕苗、蚕茧等级等各种技术标准明确写入合同(或为农民提供可供参考的质量等级监别样本),并与龙头企业签订合同,规范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明确责任,保障民事权利,特别是维护农民从购买桑苗、蚕苗到出售蚕茧各环节的正当民事权益。

  4、重视提高种桑业机械化水平。随着近年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农民购置农业机械越来越多,建议加快农机购置补贴灌溉等设施农业的利用和推广,提高桑田机械耕地备地、机械松土深翻施肥(冬季桑田管理)、机械采桑机械作业水平。

  (三)加强组织协调,形成产业发展合力

  一是强化包干责任。建议强化县、乡、村三级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力度,按照琼中县促进农民三年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效推行县领导包乡镇、机关包村、党员干部包农户的联手增收责任制。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工作队的宣传发动作用、技术指导作用、政策咨询作用、信息沟通作用、困难帮扶作用、协调服务作用,加强对工作队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二是加强各部门协调。进一步理顺县农业管理部门和技术服务部门分工,更有效地整合技术人才和资源优势,突出技术服务部门的作用,切实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加强各部门在种桑养蚕工作中的配合;将发展桑蚕产业与落实好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将各项资金捆绑使用;将发放贴息小额贷款与解决无能力贷款的群众的资金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及时落实好连片种植50亩以上的桑地的水路建设,发放桑农犁地、蚕房建设等补贴款。切实做到职能相互衔接、业务相互协作,分工明确有序,形成高效、统一、有序的协作局面。

  三是与重大党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将继续推动种桑养蚕工作与“争先创优”活动和我“创建农村示范党支部”等一系列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党组织建设推动种桑养蚕工作的开展。

  (四)注重宣传示范,凝聚产业发展共识

   桑蚕产业作为琼中县新兴产业,广大干部群众对此认识尚未完全到位,需要通过宣传示范等多种方式,增进认识,促进发展。

  一是继续做好宣传。种桑养蚕宣传工作要注意形式丰富多样,案例生动具体,内容系统全面;突出宣传种桑养蚕的优势、市场前景;突出宣传琼中县扶持种桑养蚕的优惠政策;突出宣传种桑养蚕示范点的经济效益;突出宣传种桑养蚕的比较优势(包括机会成本、劳动力投入、各种风险、市场收益),广泛发动群众种桑养蚕。

  二是强化示范点建设。建立示范镇、示范村、示范区、示范户,重点在每个乡镇建设1-2个村种桑养蚕示范村,进行种养技术、生产合作、经济收益等综合示范,进而有效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全县桑蚕产业的发展。

  三是建立桑蚕业发展经验交流机制。利用农信通促进各乡镇交流桑蚕经验及信息,宣传致富典型。

  (五)强化培训力度,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种桑养蚕农户对技术掌握相当有限成为当前琼中县发展桑蚕产业的瓶颈,因此必须从以下二个方面进行完善:

  1、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作为国定贫困县,琼中县财力有限,进行种桑技术培训应充分结合点多面广的实际,注意整合发挥农业(技术)部门的和龙头公司的资源优势,采用经济有效的方式,提升培训力度。在培训方式上,要注重结合技术人员少、指导范围广以及种桑养蚕农民文化程度不高的实际,利用县电视台长期、滚动播出种桑养蚕实用技术;通过送电影下乡、制作光盘播放,印制直观、通俗易懂的宣传画等方式向农民广泛传授知识,通过举办有奖知识竞赛等方式,提高农民学习技术的积极性。

  2、要健全桑蚕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县、乡镇、村三级的蚕桑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桑苗、蚕种、蚕药(蚕具)供应体系。切实加大栽种养蚕科技措施的推广和落实力度,强化对蚕农种桑养蚕技术的培训和指导。

  一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琼中蚕桑产业发展研究院、琼中茧丝绸科技园桑蚕技术培训中心的优势。做好公司技术员与县技术员的协调分工,合理分配人力资源。通过邀请外地专家授课、桑蚕专业学生到琼中毕业实习,解决当前个别技术员技术不到位,人员不到位、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建立技术指导服务信息共享平台。与龙头企业联合建立全县的种桑养蚕户档案卡,对栽桑面积、养蚕张数、技术力量等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利用,以便从种桑到收割、从购蚕苗到出售蚕茧全方位的技术指导。

  三是明确技术指导责任。明确龙头企业和县桑蚕技术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农业科技部门之间的责任,整合全县的技术力量。由公司和县桑蚕技术服务人员对养蚕户实行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进行跟踪服务。重点抓好养蚕大户和养蚕技能较差的农户的管理服务,提高单张产茧量和产茧质量。

  (六)优化资源配置,壮大产业规模

  规模出效益,壮大琼中县桑蚕产业规模必须走现代农业之路,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合作化生产。

  1、大力推进规模化种养。建议按照因地制宜、优化结构、适当集中”的原则,将种桑区域向适宜区域调整,并逐步实现由分散向集中的调整转移,把蚕桑发展由零星分散栽培和生产条件过差的地块向相对集中连片、生产条件较好的产区调整,大力推广规模化、科学化种桑养蚕,逐步建成一批蚕桑产业基地。凡集中种桑养蚕连片达一定规模的,进一步给予打井配套支持,信贷支持,贷款贴息支持,并对规模化种桑养蚕的地区实行统一购种(桑苗种及蚕种)、购肥、施药,以降低投入成本。

  2、着力推进土地流转,推进桑苗规模种植。当前琼中县某些地区桑园种植面积小、分散,不利于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不利于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也极大提升了生产成本。因此,应在兼营顾社会公平,特别是充分考虑农民的长期利益的前提下,优化资源置,促进社会化分工合作,促进规模化生产。及时研究出台鼓励桑园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按照“规模发展,集约经营”的原则,在群众自愿并有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农民实施土地转让、置换、出租,促进桑苗成片规模种植,促进现有桑园得到有效利用,使桑苗生产逐渐向区域化、基地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3、提升分工协作水平。建议大力鼓励和引导建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及专业协会,因地制宜,推行“公司+农户+农户”、“公司+蚕农合作组织+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农民乐于接受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广大植桑养蚕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提高蚕农的组织化程度,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蚕桑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土地、资金、桑叶、蚕房、技术、蚕药具等生产要素充分整合与高效利用。

  4、建立桑蚕产业供求信息平台。帮助农民掌握桑园土地流转,桑园出租、桑叶出售等供求信息,推动桑蚕产业相关市场的发育。

  (七)全力推进桑蚕农业标准化建设

  实施桑蚕农业标准化建设对发展该产业意义重大,是从技术和组织上加强管理,促进桑蚕高产优质高效的重要举措;是进行农业执法的依据;是提高桑蚕农产品质量的保证。

  建议琼中县从三方面推动桑蚕农业标准化建设:一是推行标准化桑蚕饲养技术。编写“种桑养蚕综合技术”地方标准,规范各项技术标准,使琼中县的桑蚕业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二是指导鲜茧收购站,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蚕茧收烘技术规程、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三是加强蚕茧收烘单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有效杜绝计量坑农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蚕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还需农业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配合,加快推进琼中县桑蚕农业标准化建设,并力争省质监局和省农业厅的支持,将琼中县的一些桑蚕技术标准上升为全省技术标准。

  (八)加强风险防范,注重多元化产出

  一是要注重保持产业发展的自主性和规范性。桑蚕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将势必直接关系到琼中县的经济稳定和安全。因此,必须注意与龙头企业保持长期合作、互惠双赢,但又不受制于人。坚持通过行政监管和法律规范保障琼中县长远正当权益。同时,还必须借鉴广西等地盲目引进多家企业,造成蚕苗销售、蚕茧收购等多环节混乱无序竞争,损害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的教训,及早做好防范,积极维护龙头企业正当权益,着力保护其正常经营。

     二是要做好产业发展风险防范。桑蚕产业发展不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国际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行情出现消涨在所难免,且蚕桑产业本身就有“三年有个小波动,五年有个大转机”的规律,近几年国际市场变化充分说明了防范的重要性。因此必须防患于未然,继续实行收购保护价、蚕茧价格调节基金、提高防灾能力等多种措施,确保产业长期健康发展。

   三是要大力开发桑蚕副产品资源,做大后续产业,延伸蚕桑发展链条。加快对桑椹、蚕沙、桑枝等副产物资源开发利用研究,大力开展桑地综合开发,提高桑园的利用率,增加单位面积经济收入,拉长加宽产业链,提高蚕业综合经济效益。琼中县可以着重做好利用桑枝培育食用菌、利用蚕沙制作药枕等副产品的利用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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