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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垃圾处理 建设和谐秀美社会主义新农村

  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而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必要基础。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 由于垃圾处理设施和机制没有及时跟上,各种垃圾得不到相应处理,农村垃圾随意堆放、乱扔乱弃现象严重,成为制约“三农问题”解决和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如何加强农村垃圾处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是已成为一道亟待破解的难题。

  目前,农村垃圾主要分为生活垃圾和产业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是农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燃料废渣(煤渣、草木灰等)、日用品废弃物(废玻璃、废金属、破旧衣物、各种废弃塑料包装盒等)、电器电子废旧物(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废电池等)等,是农村垃圾的重要来源;产业垃圾是工业、农林业、畜牧业、医疗卫生业等生产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其中的部分废弃物带有一定的毒性。这些垃圾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将会对农村自然环境和农民健康造成威胁。很多垃圾在农村池塘、洼地、沟渠、河流随意倾倒堆积,导致部分农村河道杂物泛滥、污水横溢, 地下水质受污;有些塑料废弃物、废电池以及有毒垃圾随意堆放或简易填埋,垃圾中残留的有毒物质在土壤里难以挥发降解,对土壤造成污染,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导致粮食减产,还会对土壤中生长的植物产生污染,从而威胁人体健康。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平均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在0810公斤左右,约为城镇的7080%,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的6.7亿农村人口计算,我国农村每天将会产生近7亿公斤的垃圾,如此庞大的数字更加显示了农村垃圾处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然而,目前我国农村垃圾处理水平和能力还较低,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垃圾处理简单、随意。村民在面对数量大、成分复杂的垃圾时只是采用简单的焚烧、填埋、沤肥等方式,有些地区甚至这些都做不到,与城市垃圾处理方式相比,农村的垃圾处理缺乏完善的垃圾处理系统和运作机制,呈现出技术水平低,处理不彻底,造成巨大的环境污染等特点。二是政府投入相对不足。长期以来,政府一直比较关注城市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对城市环境污染治理投入较大,而对于广大农村地区重视不够,投入资金不足。市县乡等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只能兼顾到城市和乡镇的垃圾处理,基本没有专项资金对农村垃圾进行处理,使得农村产生的垃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三是村民环保意识薄弱。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解决需要广大农民的共同参与和积极配合。但是当前很多村民的卫生意识较为落后、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足,成为制约农村垃圾处理的主观因素。

  针对农村垃圾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加快制定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地方法规条例,使农村垃圾处理有法可依。目前我国在农村垃圾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而且有一些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制定的,已经不太适应现代农村各项发展的需要,给依法解决这些问题带来不少困难。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但是由于地方缺乏相应的环境立法及规定,导致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长期以来处于无人负责,无人监管的状态。因此地方政府要加快制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条例和工作规划方案, 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保证垃圾处理有章可依, 使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政府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在农村经济普遍困难情况下,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环卫设施建设滞后,是制约农村垃圾处理的主要瓶颈。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的资金投人,将农村垃圾处理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逐步规范村、乡镇、县三级投入和补助标准,并要加强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挪用农村环境治理专项经费现象,保证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

  3、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垃圾处理网络。要根据各地情况,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农村垃圾先以户为单位进行收集,以行政村为中心建立垃圾收集点,并建立保洁员队伍,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各乡镇在必要的位置建设垃圾中转站,配备运输车辆,中转站对不可能资源化的垃圾再运到县(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完替城乡一体的垃圾处理管理网络, 市县两级环卫部门要明确农村垃圾处理主管科室, 乡镇街道要有环卫所站, 各行政村要指定村域垃圾管理责任人,分级分梯次保障农村垃圾的及时有效处理。

  4、大力引进市场化机制。政府要明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等多元投入垃圾处理项目,吸引各种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和与环境建设,可在投资、征地、贷款、用工等方面予以优惠支持,从而补充政府供给的不足。同时也要体现“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逐步在各地实行生活、生产垃圾收费制度。

  5、鼓励农民对垃圾在源头上进行分类。农村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有机垃圾和无机垃圾等,农民如果在收集时就进行分类,可较大提高农村垃圾的资源化和利用率。可回收物可再利用,有害垃圾可直接运送到垃圾处理场或转运到垃圾处理场,对于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垃圾,可以进行资源化处理,通过厌氧发酵产生沼气,用于家庭用电、照明、做饭等,既节约了能源,又减少了环境污染。

  6、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农民是农村垃圾的制造者,是农村垃圾处理的直接受益者,也应当成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家园的直接参与者。环保部门应在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通过发放有关环保科普知识、污染治理技术、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内容的书籍、光盘等方式,加大理论宣传力度,使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民能够意识到保护生存生活环境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浓厚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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