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要闻 > 山东
王军:关于出台禁烟法规提升公共场所控烟实效的建议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30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至20%的目标各省市先后颁布了控烟法规或政府规章,控烟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并呈现良好趋势。但是调查发现,一些地方的公共场所禁烟法规基本上是“躺在纸上”,执法监管和实际执行操作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 

  公共场所禁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情况突出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在立法和政策保障层面控烟缺乏国家层面立法及政策措施,缺乏有效的“疏”与“堵”相结合的治理手段措施二是在执法层面控烟监管“九龙治水”现象突出,责任边界不清晰、重复处理时有发生此外控烟执法程序繁琐,处罚手段单一,处罚威慑效果不佳;三是不良示范效应突出,特别是公务人员、教师、医生、律师等应起表率作用人群在公共场所吸烟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影视明星等公众人物在公共场所吸烟现象也屡禁不止。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国家层面加快出台关于公共场所禁烟法规,明确规定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止吸烟,并定期评估控烟工作的实际效果。增加用于医疗机构和院校控烟治疗、临床研究的经费投入增加财政预算用于补贴公共场所控烟探头、禁烟标识的布置与维护,将戒烟治疗纳入医保范畴。 

  二是要“疏”“堵”结合,完善监管制度,优化执法过程和处罚机制。强化卫健行政管理部门在禁烟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协调多部门联合执法。借鉴新加坡和日本等国经验,在烟草产品包装上强制添印“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吸烟有害健康的图像标识。简化执法过程,突出执法效果针对侥幸心理者和屡教不改者,不要只一再“警告”,应开出“顶格罚单”。利用好公共场所的监控设备记录和收集证据,以保障执法的准确性。 

  三是引导公众参与,杜绝不良示范现象。充分发挥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独特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配合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监管。警惕公务人员、公众人物反向带头的负面影响,率先严抓公务员、教师、医生等公职人员公务活动敬烟、办公室及会议室吸烟行为,在全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落实无烟室建设。对于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烟民,应及时给与舆论曝光批评,向社会展示控烟的“零容忍”决心,大力支持禁烟类非政府组织有规模多组织劝阻吸烟宣传行动,以提高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实效。 

本网站由北京凯行同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中国致公党版权所有京ICP备100128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