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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斌:关于从源头治理货车超载的建议

  1010日无锡发生的高架桥垮塌事故,经初步分析系半挂牵引车严重超载所致,再次将货车超限超载问题推向风口浪尖。须从货车的生产和改装源头对进行整治,有效防止再次出现类似事件。 

  一、在车辆生产设计层面规制超载问题,让车辆出厂时就不具有严重超载的可能性。完善车辆及载重部件在生产、设计环节的国家标准,对车辆及其承重部件制定严格的上下限合格标准,并将其作为货车出厂前产品合格的必备标准,在客观方面卡住车辆出现严重超载的现象。比如:出厂车辆标准载重40吨,那么车辆及其载重部件在生产设计环节其荷载质量不仅必须达到40吨的下限,还不能超过60吨的上限,超出4060吨这个区间的产品均属于不合格,不得出厂销售,否则车辆或零部件生产厂商要承担相应法律任。 

  二、加强车辆改装企业的监管。首先,要对车辆改装企业设立行业准入和备案制度;其次,对委托改装的车辆,特别是载重方面的改装进行登记备案和核查制度;最后,加强责任追查制度,如因改装车辆载重导致事故发生,改装企业对事故的民事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三、完善车辆超载查控系统。在重要或关键的路口、路段全面布控和设置不停车车辆称重设施,并完善车辆超载监控查询系统和网络,使得严重超载车辆一旦上路并通过称重设施,车辆超载的信息便通过超载时查控系统上传相关部门,对于严重超载的车辆可以在第一时间予以制止,防止出现更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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