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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婷:电信诈骗案件破案率亟需提高

  电信诈骗具有犯罪成本低,方法简单行骗范围广,社会危害性大手段多样化,难以识别隐蔽性极高等特点。虽然我国已经采取了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向非同名账户转账24小时后到账制度、成立“反诈骗中心”等措施,但电信诈骗依然屡禁不止。据网络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因电信诈骗导致的民众损失超过915亿元;2017年,这一数字更是高达千亿元。除经济损失外,电信诈骗还给受害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2016年起,我国对电信诈骗活动进行严打,但破案率仅20%左右,在此之前,电信诈骗的破案率不足10%,相比抢劫、盗窃等传统接触式犯罪70%-80%的破案率,这一数字明显偏低。导致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一是公民防诈骗意识不足;二是用户基本信息、账户信息、隐私信息、社会关系信息和网络行为信息隐私信息泄露,信息倒卖交易已经产业化;三是警方例行受理案件,对于涉案金额小的案件往往不予继续追查,耽误了资金转出后的最佳追讨时间;四是有些案件跨地区办案耗费大量人力、经费,被迫停止追查,案件进展只能停留在立案阶段;五是由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23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作用不明显,没有良好的配合机制,并推广至各地区实行。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国家级反诈骗平台。建议设立由公安部、工信部、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组成的“反诈骗专家平台”实行公安、通信运营商、银行一体化办公,对于电信诈骗案件,民警立即将相关情况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并上传至中心,中心接警并进行审核提交,对诈骗人账户进行紧急止付。各地市由当地公安部门成立“电信诈骗案件应急办案小组”,并建立“分局接警联系市级电信诈骗办案小组专业协助”的处理机制,提高专业化程度。电信诈骗涉及各相关机构应分别设立电信诈骗投诉快速通道,对于此类案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已经形成危害的案件,在案发后最短时间内进行有效追查,尽可能减少受害者损失。 

  二、出台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案。建议尽快出台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案,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主体责任,对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追查到底,严格惩治,做到个人信息保护有法可依。 

  三、完善防诈骗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由公安部、工信部、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等23个部门和单位参与建立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责任,细化各部委职责分工,在案件发生、发展及事后追查等各个环节形成配合机制,由牵头部门进行有效监督。 

  四、深化协作机制,提升执法力度建议建立各地市电信诈骗办案部门、国家级反诈骗平台嫌疑人所在地公安机关组成的联合办案机制。电话诈骗案件的作案地和取款地一般在两地,属于典型的两头在外的案件,且与被害人不产生直接接触,警方需要跨地区办案,耗费大量人力、经费。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后,各地市接警,上报国家反诈骗平台统筹分类处理案件,再由国家层面统筹一类案件,识别嫌疑人团体作案所在地,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协助紧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各个环节,开展有效集中攻坚、规模打击。 

  五、加强对反电信诈骗的宣传教育。由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牵头,加强对反电信诈骗的宣传教育定期举办“防电信诈骗讲座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对企事业单位员工及社区居民尤其是受骗最为庞大的老年群体进行安全意识讲座,并在社区醒目位置张贴电信诈骗防范内容的海报,进行有效宣传。 

  六、加强办案专业人员培训。建议由国家级的反诈骗平台组织各地市电信诈骗办案小组人员及各机构相关办事人员定期进行案件交流、培训提高办案人员专业水平,有效提升电信诈骗案件的破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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