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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佳利、周庆坤:建议统筹督导督查促进基层干部更好“抓落实”

  当前,基层面对的督导督查名目繁多、多头重复,基层干部因频繁“迎查”而不堪重负,不仅达到促进工作落实的效果,而且导致基层干部产生逆反心理,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效果适得其反。因此,建议督导督查应统筹安排,“减数量、提质量”。 

  一、科学统筹设计路径和方法,实现督导督查“减量”。建议各级应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安排督导督查内容及频次。对内容相近或交叉的应尽量合并或集中,实现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同一时段安排相关部门集中进行,避免重复扎堆,占用基层干部过多时间精力,影响地方和基层正常工作。此外,应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一方面实现资源和数据共享,另一方面简化督导督查形式,避免每件工作都要求现场查看或审查纸质材料。对于程序复杂的工作事项,可以带着标准和规则,就不同时间段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检查,对于流程简单的工作,可以直接进行结果验收。 

  二、完善工作评价体系和问责机制,为基层干部“减负”。目前一些督导督查成了规避问责的尚方宝剑,使得各层级下到上日汇报、周汇报、月汇报层层加码。建议健全上级管理部门和下级落实单位之间的权责对等机制,打消下级部门“有督查就有问责,来的都惹不起,所以要好好陪”的思想。以更科学合理的问责机制为保障,建立更科学高效的工作评价体系,用数字说话、用事实说话,实现基层工作与法治思想相融合,减少督导督查的主观臆断,提高科学评价体系的系统性。 

  三、出台政策更加充分征求基层意见,为落实工作“提质”。目前,各地和部门出台了很多为民办实事的政策,但是一些政策出现“看得见,吃不着”,甚至互相打架的情况。建议各级政策出台前应做更加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必须经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环节的提炼和打磨,使其具有更强的科学性和落实基础。“自上而下”应做到,部门在出台政策之前,充分征求法制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自下而上”应做到,充分征求基层干部的意见反馈和相关领域专家的专业建议。应形成政策定期梳理机制,职能部门应经常性地对已经实施的政策进行梳理和处理,对于不切实际、跟不上时代发展以及有冲突的内容及时废止、修改和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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