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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付海:关于合理安排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三个传统节假日调休时间的建议

  20071214日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清明、端午和中秋三大传统节日正式列入全民法定公休节日,对弘扬传承传统我国传统文化,培育民族精神和爱国精神都具有积极作用。 

  目前全民公休节日假期通过调整双休日来方便群众集中休假,清明、端午和中秋三节日也是就近调整双休日形成3天小长假。3天小长假中,法定节日有时候会安排到中间一天,有时候会安排在第一天或者最后一天。如安排在第一天或者最后一天,虽然假期还是3天,但是对于外地就业的人群来说,过节会受到一定影响。比如2018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5日~7日,其中45日是清明节,因为是放假第一天,有些在外地上班人员不方便或来不及还乡祭祖如果调整为44日~6日放假,47日和8日上班,就会方便很多。再比如2018年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22日~24日,924日为中秋节,因925日需要上班,在外地上班人员就需要中秋节当天返回,无法陪家人过节,有违放假过节初衷如果调整为923日~25日放假,在外地工作的人就可以与家人共度中秋佳节。 

  因此,建议在以后国家法定节假日中的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调休时,3天的小长假尽量将传统节日调整到中间那一天。这样调整,节假日总量没有增加,还有助于浓厚我国传统节日氛围,增加节日仪式感,进一步传承、弘扬我国的传统节日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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