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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林:群众参与急救应尽快解决“不敢救”“不会救”问题

群众参与急救应尽快解决“不敢救”“不会救”问题

  我国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关于社会急救管理方面的条款已不适应时代发展,院前急救、院内急救和社会急救之间衔接不畅问题突出,影响急救医疗服务水平。

  卢林建议,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修改为《院前医疗急救及社会急救管理办法》,以院前急救、社会急救、院内急救“三位一体”的急救医疗服务理念为立法指导思想,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政府对急救医疗服务工作的领导,形成平面急救站点完善、立体急救门类齐全、硬件配置先进、院前院内有序衔接的急救医疗网络和服务体系。

  针对群众参与急救时“不敢救”“不会救”问题,卢林认为,要鼓励和倡导普通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活动,强调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要明确特定人员急救培训和普及性急救培训的要求;要在大型公众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经过培训的人员可以使用急救器械进行紧急现场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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