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员、青岛市政协常委、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勇,致公党员、青岛市政协委员、青岛市崂山区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宋岩反映:
伴随国家不断出台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我国民营经济占GDP比重、税收占全国税收比重、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都超过半数。但2016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却从2015年增长10.1%的高速骤降至3.1%。可见,良好预期并不能立即改变准入严、成本高、转型难、融资贵的现实状况。所以,打消民营经济发展顾虑,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释放民营经济的活力,关键在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政商间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
首先,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需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创新规律。政府应彻底摒弃“官本位”“上下级”的观念,重新完善职能定位,从市场“指挥者”退居到“观察员”的角色,跳出市场看市场。凡是市场和企业能做的交给市场和企业,让最优质的生产要素开放性流动,自由交换,始终处于最高效的生产关系中,提高社会生产率和核心竞争力,在企业、市场和政府间形成自愿、平等、协商的交易关系。
其次,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需要优质的产业制度政策和创新平台支撑。尊重规律并不等于无所作为。对于政府,要尽快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引入国际国内的先进创新理念,积极与市场和企业对接,时刻注意市场中的特殊问题,在企业不愿投入、进入的领域加以引导,补齐公共服务的短板。加大专利制度和产权保护力度,防止因“搭便车”行为造成的市场失灵和效率低下。对于企业和市场,要在产业制度政策的指导下,按照“专精特新”的发展思路,注重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科技平台、协同共享,不断产出行业认可度好、消费者评价高的高附加值的产品和公共服务。
最后,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需要打破利益输送格局,消除创新链条障碍。应在政府与企业间搭建民营经济政商联盟平台,在平台上公开透明政府政策和企业信息,同时引入产业链企业、消费者的参与和评价,让供给与需求自由配对,压缩不法官商利用权责不明、信息隐晦、信用评价等空隙进行寻租的空间,优化产业链结构,减少中间环节造成的交易成本,让有实力的经济体真正通过自主创新强起来,让尚实干的中小微企业在互动、竞争中破茧而出,引领产业不断走向新高端、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