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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中小企业作为任何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其自身灵活发展的优势,有效地弥补了大型企业过度发展、缺乏竞争所导致的市场活力的不足。在我国,中小企业一方面作为经济增长的助推器,推动了技术创新的发展并扩大了对外贸易;另一方面作为稳定社会的保障,解决了我国严重的就业问题,减少了因失业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思维定式以及重点扶持国有大型骨千企业观念的影响,在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道路一直不顺畅。截止2011,我国中小微企业的数量为5728.5万户,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8%,吸纳了 50%以上国企下岗人员,70%以上新增就业人员,70%以上农村转移劳动力,对就业的贡献率为80%,GDP和税收的贡献率也达到了一半以上的水平,其中对进出口额的贡献率还超过了 70%1。并且从技术层面来讲,在自主创新方面,中小企业为我国提供了中国66%的专利、74%以上的技术创新以及82%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总体来说,中小企业为中国经济的新发展做出了难以忽视的贡献,并已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融资难存在问题: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有90%以上的民营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全国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在过去3年中有近62.3%通过民间借贷进行融资。以泉州为例,2012年,泉州拥有各类民营企业13万多家,拥有亿元企业1500多家,中国驰名商标90多件,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拥有上市公司近80家,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然而,据统计,超过13万家的中小企业,与银行产生信贷关系的竟不足25%,其余75%的中小企业,都是依靠其他途径解决融资问题靠民间借贷;泉州10余万中小微企业中,只有不足20%有过银行贷款经历。融资渠道单一、资金短缺是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尽管国家一直把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体系、改进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服务作为一项关于国民经济正常发展的重要任务,却没有能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实质性文件或相关法规出台,也没有有力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政府扶持不足与融资服务体系不完善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难。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主要表现在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受限、间接融资不畅、融资成本过高等方面。融资难的原因主要在企业自身的硬件问题、金融体系不完善、政府政策不连续等三大方面问题。

(一)企业自身硬件不足导致融资难

当前,泉州中小企业的发展呈现出“金字塔”般的分布:极少数处于塔尖的中小企业资产充足、营业收入高,具有优异的财务管理能力,较易获得正规金融融资供给,如高成长性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少量处于塔中部的中小企业有一定的财务能力,但是其生产扩大的需求较大,缺乏足够的中长期信贷,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最后则是大量处于塔底的资质差的中小企业,它们较难获得信贷支持。位于塔中和塔底的占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大多数为中小微企业。而目前我市中小微企业多数难以达到银行信贷条件。

1、内部管理不规范,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信息不准确,资信证明欠缺,信用评级较为困难;泉州企业的家族式管理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内部秘密,不愿向外披露。并且,因为会计电算化水平低、财务账簿缺失、内部控制不严,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信息不真实的情形,产生信息不对称,降低了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的贷款意愿。

2、不少企业缺乏抵贷资产和担保对象,信用评级较为困难;首先,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中小企业通过假破产、甩债出逃、资产转移等方式逃脱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其次,处于发展期的中小微企业规模较小、不具备良好的经营记录,信用等级较低;部分中小微企业缺乏厂房、机器等固定资产,不能提供足够的担保抵押物。

3、企业对金融政策以及银行信贷管理程序缺乏了解,银行信贷操作难度较大。

4、企业融资风险和成本较高。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以短期流动资金为主,呈现出“急、频、小、高”的特点,即需求急、频率高、数额小、成本高。具体来说,中小企业的贷款频率5倍于大企业,户均贷款额仅为大企业的 5‰,贷款管理成本却是大企业的5倍,此种融资需求加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及管理成本,制约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

(二)金融机构自身体系影响融资难度

1、管理体质问题,近年来,商业银行普遍实行集约式经营和垂直式管理,归并了部分基层机构并上收了部分信贷审批权限,企业授信条件更加苛刻。银行审贷程序繁杂、耗时较长,难以适应中小微企业贷款数额小、周期短、频次高的特点。

2、金融产品供给不足问题。受政策和体制因素的制约,县级金融机构自主开发金融服务产品的能力较弱,银行业务收入主要依赖于存贷款业务。此外,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公司由于资本实力有限和受法规政策限制这两方面原因,在资金普遍紧缺的情况下,发挥的作用仍然较为有限。

3、银行风险评估技术不够。许多银行对产业运作缺乏足够了解,无法对融资中的利益与风险作出准确评估,也就不能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这种情况带来了严重后果。“产业蒸蒸日上时,有的银行会过度借贷给企业,而行业发展势头不对时,银行会一刀切收回贷款,导致很多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

(三)金融生态环境问题影响信贷有效投放

1、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够健全。当前,我省征信系统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中小微企业普遍管理不规范,信息开放度较低。银行缺乏信用信息的正常获取和检索渠道,使得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贷后风险监测难以正常进行。此外,银行贷款责任追究制度也给信贷员造成了较大压力。为了规避风险,银行审批程序更加严格,有些甚至变相抬高了门槛。信贷供给不足以及繁杂的审贷程序,导致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上加难。

2、涉贷诉讼案件不少。近年来,受国际金融风波影响,一些企业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个别企业出现了资金链断裂,贷款逾期情况有所增加。以南安为例,2011年初至2013年中旬,法院受理的涉贷诉讼案件就有1723件,涉及的标的额为20839万元。由于通过诉讼形式主张债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较高,加上经济复苏势头较弱,银行的惜贷慎贷已有演变为常态的趋势。

()政策层面上操作速度有待于提高。

企业家们认为,如果仅仅有好的企业家,而没有好的融资政策,金改成效仍然要仍要受到很大的制约。福建省内所有银行都将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有专门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人员和产品,但是在贷款过程中,中小企业贷款的手续仍然繁杂,而且目前的各大行贷款政策仍然是只管锦上添花,不愿雪中送炭。企业资金链紧张,一旦链条断掉,必然元气大伤,可能丧失创业和发展的良机。大部分企业家认为“中小企业信贷的优惠政策都有,但案头的细节落实没有任何进展,就好像高架桥主体工程完工,但与辅路的连接段迟迟没有铺就,车还是开不上去。银行需要长期、连贯性的政策支持,银行看不到政策,很难有动力去做风险大的中小企业信贷。”

1、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尚不完善。近几年,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政府陆续出台一些相关政策,但始终未形成完整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在中小企业立法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健全。如缺少《中小企业投资法》和一些具体规范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至今没有一部以个人借贷或私有借贷为墓础的法律法规。

2、贷款担保业务进展缓慢。为了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大多数各设区(市)都出台了《关于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的若干规定》,并安排了小企业大款信用担保资金,但是对担保人资产抵押及企业自身信用担保的条件都有一定的限制性规定,许多中小企业比较难享受到优惠政策。

3、政府直接贴息方式发挥作用不大。贴息方式小企业是一个‘金字塔’,不适应市场的低端企业一定会被淘汰,这种周期性的市场淘汰,银行是不应也不能横加干涉的。那些‘金字塔’顶端的小部分企业,能够获得各大银行的贷款支持,而政府贴息的是这一类企业。有的企业一个项目可以从政府不同的口径拿到好几笔贴息,相当于获得超低成本的贷款,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于是就产生一种怪现象:贷到款的一小部分企业依旧喊着融资成本高,贷不到款的大部分企业依旧喊着融资难。

4、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缺少政策支持。以泉州为例,泉州“金改”时支持民间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其他地方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积极稳妥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但其在政策层面没有做出相应细则,民间资本无法真正进入金融市场,因此,泉州至今仍然没有能够出现由民间资本控股的村镇银行。

四、建议

(一)、健全法律体系,为“金改”保驾护航

1、加强政府的金融扶持力度,通过制定协调、配套的政策、法律以及相关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2、完善信贷担保制度和信息服务机制。消除信息不对称并减少中小企业融资约束,政府应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提供完善信贷担保制度和信息服务机制,方便中小金融机构在与中小企业的长期合作中全面了解,从而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中小企业维护与中小金融机构起到一个约束作用。

3、成立民间借贷管理条例。政府部门应为民间借贷立法,允许民间资本放贷,给予其合法地位,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至今,该条例已六易其稿)。同时建议在全国人大没有出台《民间借贷法》之前,地方政府可率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尽快出台《福建省民间借贷管理条例》。

4、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设立严格的民间金融准入机制,可以有效剔除不合要求的民间资本,保障市场有序运行,根据各地民间金融发展水平可以灵活制定市场准入制度。民间金融入市前,应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批准后才能设立。金融监管机构对其设立审批程序、组织形式、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经营方案、管理层的任职资格和入股条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对民间金融的退出也应制定严格规定,以减少对民间金融市场的冲击,主要需加强对民间金融机构的破产倒闭和清算等监管。

(二)、请国内外专家为福建“金改”“把脉诊断”,聘请国内外知名经济、金融学专家为泉州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发展出谋划策。

1、继续为金改把脉诊断,把政策落到实处。福建泉州是继温州市、珠三角之后的第三个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在经济泡沫多、通货膨胀和市场萧条的大环境下,特别是在温州在金改一周年后发生“集体跑路”,福建如何能够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倾斜优势,走出一条切合实际的发展道路,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省委、省政府可在做好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继续聘请有名国内外专家学者来为福建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把脉”,把经过缜密的研究的可行政策付诸行动。

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升智力支持力度。金融人才匮乏是影响福建金改推进的一大因素,特别是民营企业中熟悉各种现代融资工具、熟悉各类金融市场的金融专门人才十分匮乏。温州与珠三角“金改”之时也曾到国内知名高校和国外高薪聘请金融人才。因此,建议省委、省政府继续建议引进经济学、金融学等方面资深人士来闽工作,这些经济、金融高级知识分子站位高,对全球的经济走势都有一个宏观的把握,他们能关注金改政策实施过程中及时把握事态发展,提供可行性较强的政策,可最大限度地避免福建金改走弯路、走老路。此外,人事部门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引进金融人才的政策支持和奖励力度,消除人才引进的后顾之忧,促进人才合理快速地向福建流动,为福建金改提供智力支持。

(三)加大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

一要推动设立小微企业贷款分先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风险补偿。支持银行机构在专业市场、产业聚集地开设金融服务专柜,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二要制定担保资本金放大倍数和资本金托管操作办法,合理确定担保金损失分担比例,完善顺位抵押规则及其运行机制,支持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鼓励本地龙头企业为上下游配套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三要建立担保资金财政预算补充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行业性信用担保机构,加快培育和引进有规模、有实力的信用担保机构,完善担保操作程序,降低企业反担保资产比例,清理不合理收费,推动多层次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在温州、苏州等中小企业多、民营经济较活跃的地区,都由大型、优质担保公司的存在,因此,我们建议,由政府牵头,着力培育实收资本超亿元的本地大型优质担保机构,以起到标杆示范作用。四要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发展以中小微企业贷款等为标的的资产信用风险管理工具,适度分散信贷风险。五要积极推进银保合作,鼓励保险机构开办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帮助中小微企业和农民解决融资保证难题。六要继续鼓励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股权交易和新三板等资本市场上市以及发行区域集优票据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例,降低融资成本。

(四)优化金融环境,促进金融发展和信贷投放

1、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要加快中小微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具有信息采集、发布、管理、查询等多种功能的信息服务平台,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二要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积极支持会计、审计、律师等各类事务所和信用评级机构加快发展,严格规范服务行为,合理控制收费水平,提升中介机构公信力。三要加大征信产品推介应用力度,加快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广泛推行信用报告,提高市场主体守信意识,有效约束失信行为。

2、加大金融改革力度,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一要实施“引银入福建”工程,吸引更多的海内外金融机构到福建各地区市设立分支机构,形成有利于公平竞争的信贷市场格局,增强信贷供给能力,助推利率市场化进程。二要制定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引进高级金融管理人才,实施业务管理流程再造,增强经营管理和研发创新能力。三要支持非法人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机构升级和扩大审批权限,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实资本实力,加强风险管理,增强自身发展能力。

3、金融部门要创新产品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发展能力。创新金融服务手段,提升服务发展能力。一要加快服务形式创新。金融机构要加快从形象服务、坐堂服务、传统服务向效能服务、上门服务、智能服务转变,进一步充实和深化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手段,努力为客户量身打造个性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方案。二要加快服务载体创新。可在全省推广民生银行石材产业金融机构,提供针对“全产业链”、产业集群的金融服务或行业“供应链”融资套餐服务,努力实现金融机构与产业互生互融。目前福建共有水暖厨卫、鞋服轻纺、陶瓷等特色产业,金融部门可在这些产业中全方面推广实施“全产业链”融资套餐服务。三要加快服务主体创新。金融机构要顺应发展需要,转变服务观念,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程序,落实贷款一次性告知制度,维护客户的中间业务产品好知情选择权,大力推行循环贷、“无间贷”,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突破生产经营资金瓶颈。

4、金融机构要开发出更有效的风险控制技术,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类型复杂,单笔贷款规模小,当金融机构缺乏统一客观的风险控制标准时,势必需要对每一客户及每笔贷款进行核实与跟踪,增加运营成本,也带来相应的风险。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与流程,采用先进的风险度量技术,并建立相关人员的培训、激励制度,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体制。

5、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人民银行要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构建和完善投融资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审慎性审查机制,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与环保政策的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的信贷投入,实现金融机构自身业务活动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融合。金融机构要加强银政企沟通合作,主动开展信贷营销,有效发挥金融配置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核心作用,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五)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化和阳光化

一要在充分吸收温州等地改革经验基础上,加快组建民间借贷行业协会,为民间金融活动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加强民间借贷的行业自律管理和民间借贷机构自身管理的制度安排。二要建立民间融资备案制度,组建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为民间借贷交易提供登记、公平、评估等综合服务。三要试点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开展投资咨询、资本管理、项目投资、资金信托等服务,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四要积极向上争取金融牌照,大力支持民间资本通过股份制、合伙制等方式,参与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创投公司、股权投资基金、还贷周转基金、产业扶持引导基金和农村资金互投等投融资机构,打通民间资本金融领域的通道。五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状况和利率走向的有效监测,强化对民间借贷的延伸征税,引导民间借贷行为阳光化和民间资本合理流动。继续保持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态势,坚决取缔“高利贷”。

()、加强企业加深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

1、转换经营机制,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中小微企业应当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以科学管理方式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以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及股份制改;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做专做大做强,并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

2、规范财务制度,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中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会计电算化制度和财务管理机制,加强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同时加大对外的信息披露,提供全面合理准确的财务报告和其他企业信息,这样实现企业的信息化改革。此外,中小企业需同时提升自身信用水平,切实履行借贷合同,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这样才能提高融资效率。

3、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民间金融合作

在银行、债券等传统融资渠道之外,中小企业应积极主动发掘新式高效低成本的融资方式,与快速发展的民间金融机构合作。如借助典当、融资租赁、同业拆借等在国家监管内的民间融资,一方面加大融入资本的灵活性扩大融资渠道,另一方面选择正规经营的民间金融组织也可以降低传统民间借贷的信用及利率风险。通过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可以获得更多的运行资金扩大生产,从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致公党南安市委会 方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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