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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之后,我省县域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至2010年,全省58个县(市)中,地区生产总值超100亿元的有26个、最高的晋江市达到908亿元,最低的政和县也超过20亿元;最高的晋江市已突破100亿元大关,最低的政和县也超过2亿元;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427元。更值得高兴的是,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研究确定今后五年发展目标任务,今年四月下旬,省委、省政府在晋江召开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工作会议,提出了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统筹兼顾。但是,从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我省一些地区无论是对县域经济的认识上,还是在指导县域经济发展的具体工作中,都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利于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

本文就促进我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一、促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在指导思想上要转变三个观念。 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应当重视县域经济基础性研究,正确认识促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科学评价县域经济质量,分类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合理制定“比学赶超”竞争规则,为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环境。从调研情况看,省里有关部门对县域经济基础性研究不够重视,对县域经济的认识不够全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尤其要注意转变三个观念:

一是转变“县域经济”与“县域”等同的观念。县域是指一个县(市)行政管辖的区域。传统观念上,县域经济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以县级政权为调控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具有地域特色和功能完备的区域经济。按这种说法,“县域经济”自然等同于“县域”。“县域经济”与“县域”等同,将“县域经济”概念泛化、万能化,这不利于探索县域经济规律。如:在“县域经济”等同于“县域”的习惯下,很自然地将青口汽车城划入闽侯县域经济范畴,这显然不合理。这里就引申出一个问题,我省的区域经济除了城市经济和县域经济外,还应该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省级(或国家)、市级研发、制造业和加工业基地经济,可以叫园区经济。笔者认为,将我省区域经济分为城市经济、县域经济和园区经济来研究和规划指导是乎更有意义。

二是转变“县域经济”突出“工业化”的观念。省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县域经济要“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县域经济的发展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可以相互促进,但却难以承担国家“工业化”的重担。众所周知,城市经济的发展主要靠资金、技术和人才,而县域经济的基础则是区域内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县级特别是内地山区县(市)往往缺乏资金、技术和人才,不具备发展大工业的基本条件,依靠 “县域经济”来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只能是纸上谈兵,提出这种口号显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不可否认,在现实社会中确实出现了一大批工业产值超千亿百亿的工业强县,但这并不能说明所有县(市)都具备发展大工业的条件。可以肯定,这些工业强县(市)主要分布在沿海开放地区,内地山区工业发展比较好的县(市)也是“三线”建设时期国家投入比较多的老工业基地。笔者赞同发展大工业,拥护“工业强省”战略,也赞同把工业放在“县域经济”突出位置,但不能把“工业化”责任推给“县域经济”,“工业强省”应当主要依靠城市经济和“园区经济”来实现,尤其要突出“园区”作用。建议省有关部门在各地上报的工业园区中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有利产业布局的园区作为省级、市级研发、制造业和加工业基地,进行重新规划,制造业、加工业项目分类进园区。这样,既能实现产业的集中连片,提高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各类生产要素的聚集效应,又利于污染的集中治理,从而大大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走出一条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工业强省”新路子,也符合国务院关于建设海西制造业基地的要求。 

三是转变评价“县域经济”简单以“大”为美的观念。县域经济要做大做强本身没有错,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顾现实条件的差异,简单强调“做强做大”,以GTP总量大为“强”,以财政收入多为“美”。这种评价机制,加上现行财政体制的不完善,造成一些县(市)特别是内地山区县市的当家人,为了体现“作为”、也为了保“吃饭”,只能是保GTP的增长、保税收计划完成,无暇顾及“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要求,也难以顾及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更多的是强化招商引资,喜好看到辖区内到处是“工地”、遍地上项目,造成一些县(市)县域经济的畸形发展。

当前,一些县(市)县域经济的畸形发展,有些人往往简单的认为是县乡领导水平底或责任意识不强,笔者认为,这恰恰是上级一些部门制定的对县域经济的评价体系不够客观不够科学造成的。县域经济有其自身的特点,突出地域特色,强调因地制宜,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产业。同时,各县(市)区位优势不同、自然条件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应当有所不同,评价标准也应有所不同,简单用“大”来衡量,肯定不够科学。

此外,习惯于把简政放权作为一项扶持政策。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必须授予县()更大的经济管理权限。但是,一味强调下放投资项目审批、建设领域审批和土地利用审批等权限,不利于产业的合理布局,不利于优化我省整体投资环境,不利于环境、资源的保护。一些内陆山区县()尤其是水源保护区的地方,为了一时的利益和政绩,也大上工业项目,上游县()不顾下游县(),必然造成环境的破坏。现在已经有不少内陆山区县()的溪水不符合饮用水标准,这应当值得领导的警醒。我省不是缺水的省份,关键是要真正做好森林的保护和防治污染工作,才符合“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议对一些现在不会长期可能会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要实行更加严格的审批制度。

二、促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在具体工作中要突出三个重点。发展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的切入点,是全面推进小康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的要求,推进我省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具体工作中突出三个重点:

1、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发挥优势。在一定意义上,县域经济就是特色经济, 这种特色与其地理区位、历史人文、特定资源相关联。因此,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旅)游”,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产业;坚持资源开发与市场需求的统一,找准地方特色和市场对接的着力点,突出重点,依靠特色,培育产业链条,使资源特色经济产业化,实现以特色产业带动县域经济的整体发展。

发展县域经济必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对于这一点大家都有共识。但实际工作中,在上级不合理的评价标准和不完善的财政体制双重压力下,一些县(市)特别是内地山区县市的当家人,为了体现“作为”、也为了保“吃饭”,往往急功近利,不顾自身条件和环境承受能力,通过施行更优惠的土地供应等措施,强化招商引资,上一些工业的大项目,根本无暇顾及“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不可能或不会花时间去培育和发展“地方特色和市场对接的着力点”。这种为完成一时的考核指标,而不顾或不能顾及长远利益的无奈之举,大家心知肚明,却又乐此不疲。 

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大力扶持特色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 象光泽县养鸡业、政和县竹加工业、永泰县旅游业等,发挥其连接农户、开拓市场、推广科技、开发深加工产品、加强服务的积极作用,有效吸纳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2、坚持扩大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要把促进县域城乡居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和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根本目的,以此作为评价县乡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项目选择和产业开发的标准。要做到这一点,必须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法》,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加大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我省农村人多地少,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中要努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吸收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产业转移。继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坚持以优质、高效、绿色环保为前提,突出区位比较优势,紧紧围绕具有县域特色的拳头产品,扩大规模,连片开发,专业化种植,优化农产品的区域结构,形成特色鲜明,主业突出,比较优势明显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继续大力发展畜牧水产业,畜牧水产业是我省的传统产业,也是农业经济中发展最快、潜力巨大的产业,要在已有基础上认真规划,做大规模,提高水平;培育养殖大户,以点带面,推动畜牧水产业的持续发展。

农民增收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最有效的解决途径就是减少依靠土地的农民数量,转移农民剩余劳动力。因此,在县域经济发展中要大力推进以县城为核心的城镇建设,提升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我省与全国的城镇化水平尚有一定差距,与发达地区比差距更大,振兴县域经济,就必须做好城镇化这篇大文章。目前这种撤乡建镇,遍地开花的理想化、一刀切做法,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只能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必须以中心城镇建设为重点,实行优势城镇率先崛起,达到产业、人口、资本、资源等要素的快速聚集,实现规模经营,从而使城镇化成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城镇化的推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镇本身能否为进城农民提供广泛的就业机会。

3、坚持生态优先,保护青山禄水。发展县域经济要坚持生态优先,绝不能以牺牲环境、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我们不愿看到的是,一些县乡政府特别是内陆山区县(市)政府,在GTP增长和财政体制双重压力下,往往只要“发展”、不顾“科学”,牺牲环境、牺牲群众利益的事时常发生。如:大多数县(市)舍得花重金请研究机构来制定县(市)发展思路,却不去作产业发展规划,自然出现发展思路比较明确,具体的产业发展思路不清晰,出现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完全不相符的现象。

省里提出坚持生态优先、生态立省的发展理念和“三个更加”的要求,这是造福我省人民的大好事,关键要各级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中。如:我省公路建设,近年来发展很快,适度超前是必要的,但是要努力减少对环境和生态的严重破坏;水利建设中,上游河流以发电为主的拦河大坝过多,特别是改革开放前一些村为解决自身照明和加工粮食在山区小溪建造的小型发电站,有些装机容量只有5001000,当时是需要的,现在已经建设大电网,对这些单纯发电、效益不高又影响生态环境的小型拦河坝可以有计划、有步骤地取缔一批,以恢复生态。

三、促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在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和工资制度要有积极作为。促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需要有相应的政策环境,尤其需要一个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和工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因为它客观上造成了县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一些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的内陆山区县(市)单纯以增加税收为核心,一切以“赚钱”为目的,让政府艰难的“日子”能过下去。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一个每月连干部职工包括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都困难的县(市)的党委政府当家人,怎么能够理直气壮的坚持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

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弊端在于不顾发展条件差异搞实际上的一刀切,财政好的可以多花钱、多发工资。如2010年,我省人均支出水平最高的石狮达24.2万元,最低的政和县人均仅5.2万元。工资制度的弊端是全省统一的基本工资大约只占工资总额30%,而各地根据自身财力不同发放的津补贴占工资总额70%。因此,我省公务员工资收入差距很大,工资(含津补贴)底的县(市)只相当高收入县(市)一半,这显然不合理。虽然省政府也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和弥补,如前些年出台了“六挂六奖”补助政策和财政收入增长考核奖励办法等,取得积极效果,但不能根本解决财政困难县(市)的问题和公务员工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的问题。

当然,省一级政府无法自行改变中央制定的财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工资制度,更何况这些制度并不过时。客观地说,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工资制度还是比较合理的,但是也有不完善的地方。一个国家这么大,要求中央出台的每一项政策都公平地顾及到各个地区各个方面利益本身就不公平。地方政府应有的态度和责任是,积极维护好中央政策的利好方面,主动弥补不足、消除消极影响,使中央政策产生应有的积极效果。如,在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工资制度下,省、市级财政要积极主动增加收入,增强调节能力,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起到调节器的作用,减轻财力相对困难县市支出压力,缩小公务员工资收入差距。增加省、市级财政收入,提升调节能力,建议规划建立一批相对独立的省级制造业基地和市级工业园区,税收分别由省、市直征收,既推动园区经济与县域经济的同步发展,又促进省市级财政增收。同时,随着形势的发展,适当调整市县财政收入分配体制,促进财力分配向县乡倾斜,给县级政府更多的调节余地,促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从而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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