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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四五”期间促进乡村文旅融合提质增效的提案

“十三五”期间,乡村文旅通过带动人员回归,促进本地就业;促进硬件升级,完善基础建设;传播乡土文化,改变“贫困心理”;重构新型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带来了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新模式。但从文旅融合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实践看,目前还存在文旅融合与乡村振兴政策整合难乡村旅游产业与文化发展失衡一些地方文旅管理与服务相对滞后文旅融合项目对于乡村振兴的带动效应有待提升等问题。

大力推动乡村文旅融合发展,有助于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助于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有助于促进乡村文旅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为此建议

一、完善顶层设计,推动乡村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结合“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切实考虑乡村旅游的未来发展趋势和主要目标,出台乡村文旅融合发展指导意见,在健全乡村文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文旅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推进文旅融合精品项目、提升文旅服务水平等方面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完善乡村振兴导向的文旅企业支持政策,加大对文旅企业的精准扶持力度。完善乡村文旅项目招商优惠政策,加大文旅融合项目奖补力度。加强各地乡村文旅融合工作的指导,鼓励各地依托地方文化资源、乡村文旅特色制定文化旅游项融合发展目标。建立全国文旅融合重点项目,优化规划布局,分门别类地推进不同地区乡村特色文旅线路、文旅产业园区、文旅特色村镇建设。

二、丰富发展模式,助推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结合村落资源存量来积极创新扶贫与旅游融合发展新路径,全面整合农旅资源,将农业生产、旅游景点和乡土文化特色等资源揉合在一起,以促进农业资源向旅游产品的转型升级,构建富含农村乡土文化习俗的体验式旅游、生态环保式旅游。立足生态观光要素,与区域内民族文化资源进行战略整合,拓展培育以相关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及实践活动为支撑的体验旅游、研学旅游。在产业模式上,可以通过“互联网+乡村文旅”方式丰富文旅融合的创新创业模式,激发游客的旅游意愿、引导游客的旅游决策、协助游客旅游目标的实现。

三、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工作高效推进

出台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乡村旅游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推动村落特色文化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的协调共进,创新和完善村落特色文化产权制度。借鉴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宅基地“两权分置”的做法,实行村落特色文化的“两权分置”制度,即村落特色文化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开,所有权归村集体或村民个人,经营权可以多种方式转让给有能力保护与开发的企业、组织和个人,让农村能人、经营大户和其他投资者会投资、敢投资。针对民宿和农家乐蓬勃发展的实际,对民宿准入、经营管理等进行规范,以保障、规范和促进广大农民利用自有住房等资源参与乡村旅游创业。

加大民族文化特色乡村文旅融合,实现差异化发展

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制定出台特色旅游乡镇村落、休闲旅游示范点等相关标准,用标准化引领创建,打造品牌。重点帮扶跨境而居的民族和较少民族地区,鼓励和引导区域民族乡村在资源禀赋的基础上,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差异化的发展思路,实现差异化的产业发展。加大对民族特色乡村振兴产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在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同时,把政策和资金向经营效益好、市场潜力大的中小型民族特色企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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