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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福建省厦门市委机关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暂行)》

  1019,致公党福建省厦门市委机关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再次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委会副主委、厦门市委会主委徐平东,厦门市委会专职副主委郑幸红、秘书长李瑞盛及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早在525日,致公党市委机关即组织学习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随后,720日,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专题学习《条例》条款规定,特别是有关民主党派工作的规定。821日,在举办党务骨干读书班期间,致公党市委邀请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领导作专题辅导,为基层党务骨干解读《条例》精神。922日,在新华社受权全文发布《条例》后,厦门市委会又第一时间将《条例》全文转发到《厦门致公》网站和各基层组织主委微信群,要求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学习《条例》全文。 

  

  学习会上,徐平东指出,《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法规,也是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新思想新要求,要结合中国致公党成立90周年纪念大会上孙春兰部长和万钢主席等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把《条例》学深学透,在思想认识上与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徐平东强调,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要增强参政党意识,在组织活动中注重体现参政党的特点;要正确把握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积极稳妥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要积极做好社会服务工作,在缓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别是要发挥致公党“侨”、“海”特色,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继承“致力为公”光荣传统,勇担“侨海报国”时代使命,不断提高“五种能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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