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厦门市委会获市级文明单位表彰
近日,致公党厦门市委会机关被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授予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本党市委连续第二次获得市级文明单位表彰,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作为党派机关中首个市级文明单位,厦门市委会机关近两年来深入持续开展“整顿机关作风,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将文明创建活动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取得显著成效:2010-2011年连续两年受到本党省委“调研和提案先进集体”和“反映社情民意先进集体”表彰;连续两年被市政协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评为“全市统战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9月被致公党中央评为“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被致公党省委评为“先进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