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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加快发展我省节能环保产业的建议

  节能环保产业是我国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着力点。

  近年来,我省围绕工业、建筑、交通、民用等领域,开发推广了一批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关键技术装备和产品,支持培育了一批节能环保服务产业,但与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总体规模和产量相对偏小,大型节能环保龙头骨干企业较少;二是企业相对分散,产业集中度低,没有形成专门产业发展园区;三是产业竞争力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一些核心技术还未完全掌握,部分关键设备依赖外省或进口,近年来我省一些大型节能技改项目及环保治污工程,多数是外省公司投标建设,本地节能环保服务企业参与份额比例较少。

  “十三五”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转型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资源和环境面临巨大压力。建议抓住当前国家大力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把节能环保产业作为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措施来抓,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新兴支柱产业。

  一、积极实施政策支持引导。建议我省建立专门协调机构,加快完善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设立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支持市场需求高、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技术应用条件成熟的优势技术与装备;在投资、税收、价格、财政等方面出台针对性强的激励扶持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用足用好国家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大力提高产业聚集度。目前,我省青岛、济宁、淄博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较快,基础较好,建议聚集全省环保产业优势资源,建设环保新技术孵化基地及国际环保新技术转化平台,打造环保产业聚集区、环保核心装备的国家级基地。制定我省节能环保产业聚集区及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加快推进重点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每年定期举办绿色产业发展国际博览会,搭建产业交流和市场平台。

  三、加快培育节能环保龙头企业。以现有节能环保企业为基础,以环境污染治理、节能技术改造服务业为引领,以资产为纽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鼓励节能环保企业做大做强;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制改造以及上市融资等途径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优化,形成区域性的节能环保企业集团,促其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四、加强科技研发及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大中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与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重点开展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汽车尾气净化、污泥处置、特殊行业高浓度污水处理、工矿企业副产品资源化利用等新技术研发。加快引进重大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成果,在消化吸收基础上进行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不断探索产业科技交流合作新模式,引导国内外环保科技创新资源向我省聚集。建立健全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人才机制,重点培养节能环保产业复合型人才,加快引进国内外节能环保产业领军人才和科研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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