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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的三点问题亟待关注
  当前,一些农村探索出了多样化的、成功的集体经济实践模式,一些农村在行政村或自然村的范围内,成立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没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实际上履行着部分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如对集体土地进行发包、为家庭经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以及进行集体积累等经济活动。但目前根据在农村基层的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改革正在农村有序推进,但农村集体经济缺乏共同积累,农村经济发展和村庄治理中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亟待引起关注和重视。 

  一是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未得到保障。在二轮土地承包期内,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使农村集体组织失去发包和处分土地的权利。而农村集体经济缺乏收入来源,一些地方完全依靠上级财政拨款,成为乡镇政府在农村的延伸。根据实地调查,当前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需求为:3000人以上的村为约15万元;1500-3000人的村约12万元;1500人以下的村约10万元。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半数以上的村未达到以上正常保障标准。 

  二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落实不力,农村公益事业主要依靠财政和各类项目资金进行建设。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村级收费和两工政策,实施村级公路硬化、阵地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教育、社会治安、信访、救灾、防疫防治、环境卫生等农村公共事务由村级组织承担,村级组织又缺少收入来源,造成了村级债务负担日益加重。

  三是农村村级组织村委会和党支部大部分将精力放在向上跑项目要钱,无力村庄公共治理事务,影响了正常的村庄治理,削弱了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各地要优先将村级组织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纳入县乡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将农村社会治安、卫生防疫、突发性事件等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支出纳入财政预算。要按照村级经常性收入进行分类,对于达不到保障标准且差距较大的村,应由县乡财政预算给予财政补贴。

  二是落实合村并镇政策,推进村组规模调整。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合村并镇及村组规模调整,逐步将1000人以下甚至1500人以下的村予以合并。对于实施村组规模调整的,要落实农村综合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同时,要对新合并的村级组织的经费支出予以监管和审计,防止新的村支两委以各种借口大兴土土木,大修办公楼和其它办公设施,造成财政资源的浪费。 

  三是完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制度。要严格区分村级发展支出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支出的范围,将部分基础设施、公益福利性事业发展等主要通过农村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式解决发展所需的资金。

  四是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对村发展集体经济进行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进行股份制改造,以确权确股的形式赋予农民财产权利,经营者获得经营收入,集体成员普遍享有股份分红。对村集体经济积累的农机器具、输变电、小型水利设施、厂房、设备等,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拍卖等多种经营形式灵活处理,尽力发挥其保值增值作用。(此文被湖南省政协《社情民意》刊物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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