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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公交司机人身安全的建议

  

公共交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公交司机是公共交通的主体,在工作中顶着极大的压力,肩负着保障乘客安全的重大责任,他们的人身安全,事关每位居民的切身利益。但是,近短时间以来,媒体上多次报道公交司机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甚至酿成路面交通事故,公交司机的人身安全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深思和担忧。

512,黑龙江哈尔滨一公交司机被一名女子打了一个耳光,20分钟之后口吐白沫,在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522日,在天津606路公交车上,一位老人要求中途下车遭拒后,突然暴怒拉住司机,公交车瞬间失控,越过护栏,把另一公交车撞向对面车道,最终致9车碰撞;524日,陕西西安一辆面包车司机逼停一辆公交车,上车就给公交司机一记重重的耳光,造成公交司机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525日,广西南宁89路公交车上,一名男性乘客为逃1元钱的乘车费,挥重拳打折公交车女司机鼻梁致其鲜血直流;66日,重庆504路公交车司机为尽快驶离车站给后面的车辆进站让路,一声“搞快点”的催促,竟然激怒一位乘客,那位乘客不仅狠狠在司机头上打了一拳,并用双手抓扯方向盘,导致公交车失控,在撞倒路边的公交车站牌后,冲到人行道上,造成一位60岁的老人被压到车下,右腿粉碎被迫截肢,另有一位行人被公交车撞倒的不锈钢站牌压伤;9 30日上午,宣城市一辆7路公交公司司机因让一名中年妇女快些投币而被三次被打。其实这些只是今年发生在全国不同城市的公交司机被打事件中被曝光的几个事件而已,因为,从西安公交总公司的情况可以看出公交司机受侵害的严重程度:西安公交总公司2013年前五个月,西安已发生了112起公交司机被打事件。

针对公交司机的暴力事件,不仅伤害到公交司机的合法权益,也会危害到公共安全。尽管近年来有关部门对于公交车司机在运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十分重视,采取诸如设立“委屈奖”、安装监控设备、安装报警装置等措施进行防范,但是对公交司机无理打骂、侮辱并造成人身伤害或路面交通事故的事件仍屡屡发生,分析原因,除了个别公交司机的服务水平、职业素养有待提高之外,社会上理解公交行业、尊重公交司机的氛围没有形成、公交车安全设施不完备、处罚力度不够严厉等也是重要原因。为此,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和谐的公共交通营运氛围

一方面,公交部门要教育司机提高服务水平,熟练掌握多种服务技巧和乘客心理,预防纠纷,避免自身受到伤害,同时要加强对司机的心理干预疏导,避免或减少出现不良心理问题,防范司机负面情绪累积爆发恶性事件。另一方面,媒体应多从正面宣传报道公交动向,树立公交良好社会形象,引导社会舆论,为公交司机与市民相互理解搭建桥梁,形成全社会理解公交行业、尊重公交从业者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鼓励公交乘客积极主动出面制止公交暴徒。公交司机被打事件频发,和乘客的看客心理有一定关系。由于乘客的冷漠,一定程度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应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动员广大乘客,碰到施暴事件,都能集体抵制,营造出一种正义的氛围,让施暴者不敢再下手。

二、加强公交车辆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一是全面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监控设施。应急报警装置不仅方便司机报警,也有益于警方在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监控设施有利于随时搜集侵害公交司机行为的证据。事实证明,应急报警装置和监控设施对于保护公交司机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已有一些城市在公交车辆上安装有或正准备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监控设施,但仍有许多城市的公交车辆没有或者没有全部安装相关设备,应强制要求正在运行的公交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监控设施,以便为司机和乘客安全保驾护航。同时,应该把应急报警装置和监控设施作为今后新投入运营的公交车辆的必备配置,规定对于没有配置相关设备的不得作为公交营运车辆。二是给司机设独立“驾驶舱”,借鉴地铁、航班为司机设立独立驾驶舱的经验,在公交车上全面安装符合公交车辆实际的独立驾驶室,在满足公交司机保证乘客安全、维持车内秩序、解答乘客的各种疑问等的同时,又通过适当的物理隔离,避免司机人身安全直接遭受到正面冲击而无法控制车辆,同时减少嘈杂的车厢环境对司机行车带来的干扰。三是在公交车内增设警示提示。通过在醒目位置张贴诸如“公交司机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司机就是保护乘客自己”、“如侵犯司机,将处以严厉处罚”等标语,警示施暴者不要胡作非为,也提醒乘客共同维护乘车安全。

三、加强对侵害公交司机在运营过程中人身伤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目前无论是《刑法》还是《治安处罚法》对乘客妨碍驾驶员行车安全时该如何处罚,均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应明确殴打公共交通车辆司机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管有没有发生严重后果都要严肃处理。二是建立专职公交公安队伍。目前,铁路有铁路警察,车站有车站派出所,唯独没有设立专门的执法机构来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应该尽早设立城市公交运营专门执法机构,在全面维护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环境的基础上,保障公交司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三是加强执法力度。对于发生的侵害公交司机的事件,各级公安机关接到报警要及时出警,坚决查处和打击不法侵害公交司机的行为,突显法律的威慑力。

总之,让公交司机在工作中有尊严,让公交司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公交司机才能更好地服务乘客,公交优先才能得到更好的落实,公交服务的文明窗口才会涌现更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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