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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

  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共同创造的新型民主形式,它是中国共产党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在继承中国传统文化“和合”思想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丰富和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对推进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协商民主基本的内容有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合作共事。协商民主能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实现最广泛的政治参与,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提出,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完善和发展,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刻认识和把握,对于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势,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现实意义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民主问题上最新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将协商民主制度化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探索和突破,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对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报告中首次提出并系统论述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并确认“协商民主”概念,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行规划和部署,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民主问题上最新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写进了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这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顺应党心、民心,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心和信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必将有助于拓展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有助于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助于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有助于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协商民主既是对毛泽东协商建国思想与实践的继承和发展,又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追求民主历程中的重要创造,健全协商民主制度并使之制度化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地探索和突破,对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2、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当今人类的政治生活和政治实现中,团结与民主是两大不可或缺的要素,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要稳中求进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同时还要处理好团结与民主的的关系。当前,世界上一些国家在推进民主的过程中,注重于民主的价值和意义,忽略了民主的目的和要求,从而给社会的不稳定带来危机和灾难。民主作为一种政治理想,是当今各国政府追求的政治发展目标。民主制度作为一种协商和解决社会制度矛盾的相对文明的机制,到目前为止是最理想的治理模式。但对民主的理解以及实现民主的路径,各国的看法却不尽一致,对民主的理解也各不相同。我国人民政治协商这种民主形式是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的要求,符合中国的国情,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也符合世界民主政治发展的潮流,体现出其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通过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不断完善和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做到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相辅相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也是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又是对人类民主政治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3、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实践创新。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多党派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实行广泛的人民民主,让广大人民真正当家做主人,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和意志,就要有一个基本政治制度,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既是历史形成的,又是历史赋予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责任。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道路上,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下,建设和完善有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探索者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经过长期的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共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协商民主的概念、地位、制度等进行了明确而系统的总结和阐述,并吸收和借鉴民主政治发展成果,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特别是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的创立和实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为人类政治文明提供了一种新的民主形式。

  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稳定和谐的基石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协商是指不同的行为主体为协调相互间的关系,共同商量以达成共识的行为,也是政治主体(个人或社会集团)之间寻求共识、协调行为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协商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也存在于社会政治生活之中。早在原始社会,协商作为原始民主的基本形式,是处理公共事务的重要途径,在氏族会议中,每个成年男子和女子都有发言权,在协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的公共意见,是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的基本依据。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协商也一直存在于各种政治活动中。协商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用协商来解决人类政治问题和政治冲突、协调政治行为,已成为现代民主社会的共识。协商展示了当今世界民主政治发展的这一新的趋势。而中西方协商民主有不同的历史传统、文化背景、民族特色、阶级属性和发展历程。

  1、协商民主是平等的多元主体间的互动过程。政党或政府、社会团体、利益集团是协商民主基本主体。协商民主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各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过程,也是政治组织与政治精英之间的互动过程。公民通过参加政党和社会团体参与对公共事务的讨论与协商,对政治过程产生一定影响。协商民主的程序是现代民主规范内容的核心部分,从民主政治的程序设计出发,在公共利益的框架下,通过有效地协调体制与协商过程,达成利益表达、利益协调与利益实现,在重大政策付诸表决之前,需要进行一连串的沟通、辩论、磋商和协调。

  2、协商民主是通过合作创造公共空间以讨论公共问题,是对政策问题公共商议。公共协商是一个认识的过程,对于发现最合适的法律、原则和公共政策是必要的,协商程序将合法性与正当理由之间差异最小化。在协商民主过程中是以多方协商作为决策的基本形式。协商民主中各政治组织的协商权利,一般由法律或政治惯例所保障,协商的过程是互相提供信息,交流意见,形成共识的过程。通过制度化协商所取得的一致意见作为政治决策的基础,通常不是一次性的协商,而是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行的协商。

  3、协商民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协商一致,通过商讨和吸纳不同意见或相互之间的妥协来达到意见的一致。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以商讨等方式来取得共识,使少数人的意见也得到了尊重。在协商民主过程中要强调公民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协商民主过程使公民看到个人行为与较大共同体利益之间的联系,从而承担自己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这些内容在我国协商民主实践中都有所体现。

  三、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必然选择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在反帝反封建、寻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斗争中,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共同创立的。在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国内外守旧和反动势力依然强大,而民主党派的力量却相对弱小,因此,民主革命各派之间的联合就成为了必要。毛泽东指出:“中国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要胜利,没有一个包括全民族绝大多数人口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不可能的。”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和现实的迫切需要,中共与其他民主党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后期的合作愈加广泛和深入。“五一号召”后,各民主党派纷纷响应,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这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及社会各阶层对中共的领导地位的政治认同。多党合作制度确立,合作型的政党关系为民主协商政治形态的形成提供了政党基础。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条件、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基本政治理念,决定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以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为必然选择。

  1、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保证各民主党派的自身特色。协商民主的社会基础是社会结构的多元分化,承认利益的多元化,强调利益不同的群体的公平协商、对话。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由历史传统形成各有侧重的联系对象,与中共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政党之间的高层次协商。近年来,我国民主党派普遍出现了界别趋同现象,代表性减弱。为了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应避免趋同倾向。民主党派保持自身特色,是其存在和发展的价值所在。

  2、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体制与执政方式的变革与发展的需要。在中国,协商政治必然是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而展开运作,中国共产党在协商民主的发展完善进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中国民主政治若要充分体现协商民主的优势,需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政体制的发展。这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政治前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是要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尊重多数又照顾少数,重视结果又注重过程,可以丰富民主形式,扩大政治参与,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变化对政治发展的要求,拓展我国人民民主广度和深度,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必然选择。中国民主政治的丰富性和当代社会的差异性,决定了中国协商民主形式和类型的多样性。不断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和政治建设,不断丰富协商民主的实现渠道。加快协商民主的制度创新,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必然选择。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的时期,特别需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而协商民主关注公共利益,贯穿着理性、合作的精神,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调动、凝聚各方力量,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持续健康发展。发展协商民主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又是扎根于中国土壤的,是新的民主政治模式的选择,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

  四、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有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其目的就是让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有序的进行政治参与。政治参与不仅是民主的体现,而且也能进一步促进民主的发展,协商民主最大的特点在于中国共产党和社会各方面的民主协商、平等议事、同谋共识。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协商民主形式,可以发扬民主的作风,营造宽松的环境,倡导务实的态度,使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讲实话、说真话,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营造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没有参与就没有民主,民主内含了参与的意义。民主的发展依赖于公民的普遍参与,而不是少数精英的特权;民主的发展依赖于公民对政府决策的参与,而不仅仅是定期的选举。公民参与政治的普遍率成为现代民主的核心和尺度。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是逐渐被唤醒的。在改革开放前及改革开放初,中国社会的分化程度较低,人们之间的利益差距不大。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主体的自主权不断扩大,利益分化和重组日益加快。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权利意识被不断唤醒和强化,传统单轨道的从上至下的社会控制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社会各独立主体的利益表达和整合要求。对利益的追求和权利的保护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推动力。协商民主与社会结构多元化相适应,承认社会不同利益主体的存在,主张社会的多元主体以公共利益为导向,通过理性有效的协调机制进行商谈对话,支持社会多元力量进行合法的政治参与,参与者可以相互交换意见,通过提供信息资源来支撑各自的观点,使参与者能够理性地分析、判断。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伴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成长而不断发展完善的,并形成了多种实现形式。这种协商主要发生在国家政治生活层面,由中国共产党主导。其基本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主要采取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体现的是政党之间的政治协商。第二种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主要采取人民政协会议协商的形式。这种协商体现的是更大范围内的政治协商。两种协商方式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同时,这种协商主要发生在政府治理范畴,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组织,往往是就具体的公共政策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主要有公开听证、协商对话、决策咨询、媒体讨论等形式。

  五、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

  人民政协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基本现实形式,人民政协在我国各党派协商合作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人民政协已经成为我国实现协商民主重要的制度渠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基本的政治制度作为保障,依据宪法、党的文件、政协章程规定来开展协商民主。通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实现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的有机结合,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为政治制度保障。

  1、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制度的保障和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需要协商民主制度的维护、监督执行,要明确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法律地位。进一步研究制定规范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具体制度,对涉及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形式、程序等作出明确界定和细化。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纳入各级党委的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则,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日常办文办事程序,实现政协职能与党委政府工作规则和程序的有效衔接。抓好经常性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约束力,真正使协商民主制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2、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制度要不断地增强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包容性。人民政协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创设的,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经过6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工作方法、实践模式和工作网络,有了比较深厚的历史基础,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目前人民政协由34个界别组成,组成界别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是协商主体。界别设置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协商主体是否具有代表性和包容性。目前政协的界别设置,体现了广泛团结、包容各界的特点,基本适应统一战线发展和人民政协的工作需要。但也存在与新的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应当逐步加以完善。首先需要制定全国性的界别设置指导性意见,使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阶层结构的发展变化,对现有界别进行适当调整。

  3、提高协商主体的协商能力是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协商民主的需要。在我国要更好地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作用,首要的问题是要求协商主体具备有一定的协商能力,在协商民主活动中发挥自己应有作用,而提高协商主体的协商能力,既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又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需要。政协主体协商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协商民主活动的成效。应在深入总结各地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有益实践基础上制定出台全国性的指导意见,对委员的产生、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完善委员推选制度,改进委员产生办法,优化政协委员构成。政协换届酝酿、推选委员人选和届中人事调整时,政协党组应参与委员产生全过程,对本届委员人选特别是上届委员留任发挥主导作用。在一定范围内采取群众推荐、界别协商、组织选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政协委员在界别内选举产生,确保政协委员切实有代表性、责任感强、廉洁守法、有议政建言能力。

  总之,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共同构建的政治文明成果。它坚持民主的协商、求同存异的原则,使它既能够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能够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广泛地、切实地发扬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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