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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新闻媒体的真实性,提高舆论的引导能力的建议

            所谓新闻是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它的最基本的要素是真实可信性。新闻是给人们传递可信的资讯信息,而媒体是最基本的传播工具,因此,媒体要树立自己的诚信,增强公信力,要提高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得到公众的信任。

  信息社会的显著标志就是社会对传媒的依赖日益加深,因此,传媒的社会职责、公共义务更显重要。媒体的首要职能是及时真实地传播信息,把每时每刻发生的重要事件真实地告诉公众。

  大多数新闻媒体能够做到捍卫新闻的真实性,维护自己的公信力,而还有一些新闻媒体为了在竞争中求生存,扩大自己媒体的发行量或收视率,追求经济利益绝对性的超过了社会效益,一味地追求商业价值而放弃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制造出了假新闻、假广告等,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

  一、近期来新闻媒体的“造假”事件。

  1、纸质新闻的造假。主要是新闻照片的造假,由于数字摄影技术的应用,使假照片的出炉更为容易。比如,2004年,武汉晚报摄影记者邱焰拍摄的《非典时期的婚礼》荣获2003年第47届“荷赛”日常生活类(单幅)三等奖,但照片中的男当事人获此消息后,以照片侵权为由向邱焰索要赔偿,最终将邱焰告上法庭,引发对这张照片是否是“摆拍”造假的讨论。

  2、电视新闻的造假。影响最大的是20077月份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播出《纸做的包子》的虚假报道,是由栏目组人员用其自带的家用DV机拍摄了整个制作过程,并随后将其编辑,用欺骗的手段获得播出。之后,《纸做的包子》报道在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播出。随后,各大媒体纷纷转播、转载,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此事已引起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3、网络媒体的造假。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工具,互联网极大地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因此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但与此同时,网络技术也打开了新闻造假的方便之门。从互联网上“剥”新闻的大有人在,可一般都是抄了人家的文章后随便编个笔名,一旦被发现也可以找理由开脱;也有人把网络上的新闻甚至是故事来个“本地化”的移花接木,但往往都是在时间、地点、人物上含混不清,弄一个死无对证。

  4、电视直销广告。近年来,电视直销广告作为一种常见的广告形式活跃在观众视线中。它的特点是反复轰炸、真人现身说法、夸大宣传. 81日,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电视直销广告禁令将正式生效,按照规定,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将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最近一段时间,电视直销广告再次充斥电视银屏,这次的主角是多款国产手机、美容产品,同样是夸大甚至是虚假宣传。

  5、电台咨询类广告。常见的是有关医疗、保健用品的咨询广告,常见的模式是“医学专家”和支持人一唱一和,另外雇人打“热线电话”,内容不外乎宣传这个用品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有效,夸大加欺骗性宣传。

  二、探究媒体造假事件的原因

  1、媒体人的功利性。

  新闻媒体人为了私利而造假或对造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比如“纸包子”假新闻中,造假媒体人是为了完成新闻任务而造假。

  新闻媒体人为脱颖而出,“宁求其怪不求其真”,对时效性、可读性、趣味性、轰动性、新奇性的要求已经超过了对真实、准确、可靠的重视,这样造就了一些所谓的“负面新闻”、“危机新闻”和“猎奇新闻”。

  2、媒体人的认知偏差。

  有些假新闻不是由于媒体人故意为之,而是由于媒体人的认知方面的偏差,对某方面认识不透彻或误解、失误而无意为之的假新闻。

  3、媒体的经济利益驱使。

  媒体为了扩大发行量,转载一些未经证实的“爆炸性”新闻;或为了可观的广告收入,允许或配合一些未经证实的广告宣传。

  4、媒体内部缺乏有效的审核机制。

  媒体新闻的出台要经过媒体内部层层的审核,但即使如此,虚假新闻仍能出现在受众群体面前,这就不得不让人质疑媒体内部审核机制的有效性了。媒体内部审核不单是看符合社会主流宣传导向、没有政治方面的问题、没有错别字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它报道的真实可信性。媒体内部的管理者要重视媒体报道的真实性。有时候要有理性的辨别能力,不是说别的传媒报道的或转载的就一定可信,就不加思索照搬过来,可能造成的后果就是以讹传讹了,只会损害其在公众中的声誉和信誉。

  5、社会对媒体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与前几年相比,媒体除了大政策绝对不敢违背外,在风格和个性上还是鲜活了很多。媒体对社会的监督已得到公众的认可,但社会对媒体还未形成的有效的监督机制。有的地区针对媒体设立了社会监督热线或信箱,让公众给媒体提意见,但监督的结果如何,提的意见怎么反馈,却没有具体的说法,结果只是形式大于内容。

  三、维护新闻媒体真实性的几点建议。

  1、尽快制订新闻法,用可操作性的法规来惩处假新闻的制造者。如果有了新闻法,有关事故发生后,就可以明确过错和责任,而不用像现在这样牵强地去找法条适用,这样对假新闻也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只有在法律的强制下新闻活动才能进行自我整合,走上符合新闻传播规律的规范化的轨道。

  2、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一个行业的自律,是这个行业迈向专业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在许多西方学者眼中,尽管获得新闻业的从业资格不需要像医生、律师那样通过专门的考试并领取从业执照,但不可否认的是,从事新闻工作需要高度的专业技能,而获取这些技能则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专业的训练,并且,更重要的是,作为整体来看,新闻行业有它的道德标准和职业信条,并有专业组织阐述和执行这样的行为规范。媒体工作者应注重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加强自律。

  3、媒体间加强互相监督。

  随着网络的发展,博客报料、媒体跟进成为新趋势。网络会急速扩散并放大新闻,一旦新闻造假,危害更加严重。媒体应提高警惕,对有疑点的新闻应谨慎转载或扩散放大,加强互相监督,发现假新闻应及时揭发。

  4、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把社会监督落实到实处,畅通监督渠道,采用多种方式收集公众对媒体的意见和反馈,如电话、网络论坛、信件、座谈会等,让公众评价媒体,具体到每个栏目或版面,对不受公众信任或欢迎的,媒体管理者可考虑让其退出媒体或整顿改版,真正做到媒体为公众服务。

  5、加快网络实名制步伐。

  对一些新闻类的网站或社区论坛,可要求网络实名制,确保消息来源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网站管理者也应提高警惕,对明显的假新闻加以删除,对有疑点的新闻谨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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