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一名致公党党员,我学习并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是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强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明确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我将时刻牢记这些,在接下来未来的日子里努力学习,好好贯彻,争取做一名具备先进理论知识的,并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理念的致公党党员。
回顾中共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来,我们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中华民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砥砺前行的五个年头,也是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的五个年头。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十分重视多党合作事业,就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多党合作事业发展进入了崭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理论上中共中央对民主党派的历史定位进行了新的阐释,对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进行了新的拓展。习总书记指出,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重大论断,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基本属性、历史方位、时代使命和目标追求,是多党合作理论的重大创新。特别是2015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指出,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是中国共产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民主党派性质的最新界定,标志着民主党派的性质实现了又一次历史性转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提出,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战略思考和科学谋划,对于充分调动民主党派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强化团结、合作、和谐的政党关系,推进民主党派的建设和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回顾近年来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历史中的若干里程碑事件: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正式颁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开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在此后的近30年间,中共中央连续颁布多个文件,对我国多党合作事业进行规范。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明确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首次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2014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成为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2015年2月,中共中央公布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首次系统规定了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七种协商渠道,首次提出了“政党协商”的概念,并将政党协商放到首要的位置,对政党协商的形式、建言制度、保障机制作了具体的规范,在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和多党合作制度方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201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充分肯定政协协商民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协商中的意义作用同时,明确了政协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机制、制度等问题,这个《实施意见》把政协协商作为一个专门的协商渠道作了规定,为下步政党协商实施意见的出台作了准备。同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首次对“政党协商”的概念予以完整的表述,指出“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并规定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也参加政党协商,同时,《实施意见》进一步系统且具体地规定了中央层面政党协商的七大协商内容、三种协商形式、四大保障机制,明确了协商的程序。这是一系列的纲领文件中国多党合作史上第一个系统规范政党协商的制度性文件,开启了我国多党合作的新篇章。如果说从1989年以来,以中共中央名义颁布的多份文件为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那么2015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作为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规范性法规,则使包括民主党派工作在内的统一战线各项工作有了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法制保障。
从数据上看,中共十八大以来,作为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主体,各民主党派结合自身特点优势,认真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职能,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用显著,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效能得到大幅提升。5年来,各民主党派中央向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报送书面意见建议共496件,其中410件得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许多建议得到采纳,上升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5年来,中共中央召开或委托中央统战部召开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共100余次,其中习近平主席主持召开20次,平均每年主持召开5次,与党外人士真诚协商、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一道亮丽风景,展示了中国政党制度的鲜明特色和独特魅力。
转眼70年,在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周年之际,作为一名致公党党员,我将会始终如一的贯彻中共中央的统战政策,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多党合作事业将会更加辉煌,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陈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