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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会机关获评“昆明市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授予20192021年昆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昆明市文明校园、第二届昆明市文明家庭称号的通报》昆办通〔20205号,致公党云南省委机关获评“昆明市文明单位”称号。

 

    2016年,致公党云南省委机关参与创建五华区区级文明单位。2017年,致公党云南省委机关获评“五华区文明单位”称号后,便积极参与创建昆明市市级文明单位。

表彰文件

 

    从创建伊始,致公党云南省委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始终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以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效率高、服务优、环境美为标准,以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功能,为主要内容,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表彰文件

 

    通过创建工作,致公党云南省委机关作风和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在推动致公党云南省委中心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绩。

 

    此次评选是在申报推荐、组织测评、审核公示的基础上获得的荣誉称号,也是对致公党云南省委机关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一次充分肯定。下一步,致公党云南省委机关将在立足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持续推进高素质参政党建设,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努力和贡献。

 

编辑/洪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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