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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致公党员参加州首次立法协商会

  3月17日,红河州政协在蒙自市召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协商会,致公党红河州委副主委左一萍,专职副主委李伟,致公党员李俊滢分别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和州政府法制部门干部的身份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是红河州人民政府与州政协的首次立法协商专题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由州政府法制办主任黄彦翔代表州人民政府就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进行说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于1994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07年经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批准作第一次修订。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需要增加,《条例》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再继续施行,为有效加强对异龙湖的保护管理,州人大、州政府及时将《条例》的修订列入2015年立法计划,并及时启动了修订起草工作。本次修订,将《条例》结构调整为章、条、款、项式结构,共修改条款12条、增加4条,修订后的《条例》共5章29条。 

 
会议现场 

  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发言环节,左一萍、李伟从立法依据、条例形式要件的完整性、管理机构设置、主体责任明确、语言表述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会后,根据协商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李俊滢将参与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

  之前,为保证此次协商会开出成效,左一萍还随州政协和部分政协委员到异龙湖开展实地调研。


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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