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致公党机关队伍建设,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全面促进致公党各项工作,按照致公党中央主席办公会部署,决定在致公党中央和各省级组织、中央直属组织机关中开展“书香机关”读书活动。本读书活动第二期推荐书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今天分享致公党中央法治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卢子明的文章:《民法典》开启中国法治新时代。
《民法典》开启中国法治新时代
卢子明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式进入“法典新时代”。作为新中国历史上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可谓是集万众智慧,应时代所需,既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人民权利保障的法律汇总,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一、民法典彰显“法典”地位
何为“典”?顾名思义,“典”首先具备典范性,表现为民法典独特的法律地位。民法典调整社会成员的各种民事活动,可以说是“从摇篮到坟墓”,甚至继续向两端延伸。具体体现为民法典第十六条、一百八十五条,分别对尚未出生的胎儿的权益以及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等民事权益予以保护。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典称得上是仅次于宪法的“国家重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善的重要里程碑。其次“典”还有大全、系统之意。此次民法典的修订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成为新中国立法条数之最、字数之最。民法典全典共七编,1260条,总计十万余字,开创了新中国立法的新纪录。最后“典”具有逻辑、规律之意。就外在表现来讲,由总则和分则聚合在一起搭建起了《民法典》的体系架构,形成总—分的总体框架。除此之外,在分则,即后六编中依然存在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由二、三编的物权和合同债权,组成财产权;由四、五编的人格权、婚姻家庭形成身份权;第六编则是以身份权为前提的财产权,即继承权;第七编侵权责任编起到保障兜底作用,对前面各分编的权利提供保障和救济。因此,民法典的编纂和整合不是机械式的,而是有温度,有灵魂,有严密的逻辑体系的。民法典被定名为“典”,可谓实至名归。
二、民法典彰显私权保障
此次民法典的编纂有一个极为突出的特点,就是彰显了私权保障的理念。民法典以人的发展和人的权利为轴心进行设计,致力于将民法典这栋恢弘大厦建立在私权保障的基石之上,形成一部“权利的宣言书”。最具代表性的例证就是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对人格权的尊重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世界各国的民法典当中,我们是走在最前面的。党的十九大报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从“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从“落后的社会生产”到“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体现出人民群众由过去关注经济利益变为了既关注物质也追求精神,这是人民群众的需求,法律的制订当然的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需求,因此才有了这一创举。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高空抛物、高空坠物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是民法典保护私权的见证。可以说高空抛物、高空坠物是新时代的新问题。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们目之所及皆是高楼林立,进而催生了高空抛物,高空坠物一系列问题。民法典在旧规,即在寻求侵害人无果的情形下,由有可能加害的全部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基础上,增加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更明确了公安机关参与调查的义务。习总书记曾说过:“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 ‘心结’”。如果适用旧规,本着弥补受害人权益的思想,使得大多数无辜的建筑物使用人一起为真正的责任人“买单”,这不合常理也不合法理,这一纸判决为众多无辜承担补偿责任的建筑物使用人系上了“心结”。在这种情形下,民法典创新调查方式,规定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这无疑让真正的责任人无所遁形,给予受害人和其他建筑物使用人以真正的权利保障。
三、民法典彰显时代特征
民法典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的诞生是时代发展的结果,在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的情况下,应运而生。党的十八大之后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在形成全面依法治国之后,可以依照法律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问题,这为民法典的诞生提供了大环境支持。中央重视,才能凝聚力量。民法典编纂由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其他司法机关提供助力,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及其他各方力量参与。同时,民法典很好的听取广大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有争议的问题,求取最大公约数,征求意见阶段共收到大概40万人,86万多条意见。各方主体齐心协力立足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共同完成了这一“国之重典”,这部法典可以说是我们全民或者说各界的一个智慧结晶。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每一个细微的改动都紧扣百姓生活的热点、难点,回应时代变革、社会关切。如民法典物权编对居住权的完善;合同编对高利贷的明确禁止;人格权编对隐私权的明确界定;婚姻家庭编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又如民法典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承认和保护、对网络侵权责任的具体细化和完善、对器官捐献和基因编辑的明确认定等等。这些点点滴滴的变动,汇成了时代洪流,彰显了民法典的时代特征。“法与时转则治”,民法典历经沧桑岁月,经历几番坎坷,终于“呱呱落地”。随着民法典作用的充分发挥,其将成为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制度基础。
(责任编辑:徐硕刚 审稿:马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