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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关于加强网络直播平台监管的建议

  当前,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猛,但鱼龙混杂,经常出现打法律与道德擦边球的现象。部分无牌照经营的网络公司迎合某些观众口味置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于不顾,非法直播涉黄、涉暴传销、涉毒、封建迷信内容;一些合法经营的直播公司也为了适应所谓的市场竞争,对某些主播以暴露身体、宣扬暴力、宣传反动观点等为卖点的直播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疏于管理,对社会尤其是青少年产生恶劣影响虽然国家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但上述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净化网络直播环境仍然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严格网络直播平台的许可审批和管控。加大《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落实力度,电信主管、网信办、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必须严格把好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的网站ICP备案、电信业务经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等审批关口,并强化属地备案。对于无牌照经营黑直播平台坚决予以打击取缔;对于利用国外端口的平台,采用技术手段封闭端口,让非法平台无处遁形加强对直播行为的实时监控,利用科技手段,对非法直播行为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即时掐断非法苗头。 

  二是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对出现过不良行为的网络直播平台公司,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并处以经济处罚,多次警告后坚决不予纠正、或者违法情节严重的,直接进行依法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曾经经营过不良网络直播平台公司的人员列入黑名单,实行终身禁业。引入信用评价机制,对网络直播人员进行实名化注册管理,对其行为计入个人信用档案,对于出现过不良记录的按情节轻重的划分等级,予以重点关注,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播。 

  三是要求直播平台建立内控制度。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直播平台公司应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健全信息审核、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制度,,一旦发现不当视频,坚决抵制并及时删除,维护直播环境;加大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其依法从业意识,出现非法直播行为时第一时间从源头上对主播人员进行“封杀”,并上报网络管理部门。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全民监督,将110、市长热线电话、市民热线等列入举报方式,扩宽非法行为的举报途径。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理性客观地认识网络直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杜绝不良网络直播对青少年心理的负面影响。为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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