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香机关|读书活动】吴香兰:我是法律人,见证了民法典的诞生
按照致公党中央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机关队伍建设,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全面促进致公党各项工作,致公党中央在全党各级组织机关中开展“书香机关”读书活动。致公党营口市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致公中央号召,组织机关干部和党员加入到“书香机关|读书活动”活动中来。
图为本文作者吴香兰,系致公党营口市西市区支部党员,营口睿智(营口自贸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法律利器,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这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磅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人们对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期待,化作了民法典中一系列与时俱进的创新亮点。
亮点一:见义勇为免责
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亮点二:设立居住权
民法典首次在用益物权中增加居住权,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一方面,保障老人对房子终身居住的权利,老有所依;另一方面,通过房屋所有权的出让获得经济收入,老有所养。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亮点三: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
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亮点四:细化高空抛物责任条款
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让不少人心惊胆战,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民法典作出这一规定,意味着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那该楼业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偿责任。这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亮点五:增加遗嘱形式
现实中,打印遗嘱十分常见,但却常常引发纠纷。对此,民法典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回应,对打印遗嘱的效力作出界定,明确了打印遗嘱必须具备的形式,填补了立法空白,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除此之外,民法典还有很多亮点,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民法典凝聚着几代法律人的梦想、经验、智慧,必将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作为法律人,很荣幸见证了民法典的诞生。
按照致公党中央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机关队伍建设,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全面促进致公党各项工作,致公党中央在全党各级组织机关中开展“书香机关”读书活动。致公党营口市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致公中央号召,组织机关干部和党员加入到“书香机关|读书活动”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