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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会领导率队开展“广东省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体系研究”专题调研
  
  

    7月4日至6日,广东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吴毅、副主委黄武、社法委主任吴克昌带领社法委调研组一行前往广州、佛山两地的监狱与戒毒所开展“广东省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体系研究”专题调研。省委会社法委副主任陈树良、周莳文,参政议政工作处副处长黄静参加调研。

  社法委调研组先后到广东省女子监狱、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增城强制隔离戒毒所、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高明监狱开展调研,通过考察和座谈的方式,详细了解了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座谈会上,吴毅指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保障关系着犯人改过自新的积极性、关系着监狱机关的正常运行、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社会委调研组这个选题从法治建设上、从社会治理上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尽管目前的救助方式遇到很多困难,但有些问题可以通过科技手段进行弥补,比如延伸帮教面临警力不足,就可以思考“向科技要警力”,通过“互联网+”形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具有专业心理辅导技能的警员进行合理安排,开展远程帮教工作,稳定这类父母的心理,方能有利于其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

  黄武认为,高明监狱在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扶工作上作出了有益的探索,通过设立“7基金”,以爱心捐款的方式开展救助工作,这是一种管理机关自发形成的模式,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要使这种模式具有可持续性,他提出“五个走向”的建议,即从自发走向自觉、从个别走向集体、从慈善行为走向政府为主、从家庭稳定走向法治文明。

  吴克昌表示,“父母有罪,儿女无辜”,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权、受教育权等应该受到保护。调研组次此调研收获丰富,对当前广东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现状以及帮扶救助工作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要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从法律完善、制度规范、政府责任、社会救助、舆论引导等方面健全帮扶救助机制。

  通过对监狱、戒毒所等的深入考察,调研组取得了很好的一手典型案例,为后续撰写提案议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调研组通过与座谈代表,特别是与来自基层执法一线的管理人员的深入探讨和交流,得到了基础数据资料,而且拓宽了思路,为逐步细化分类解决问题提供了更好的解决方案。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金世章、省戒毒管理局局长张友生、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长陈志文、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滕春誉及监狱、戒毒所相关负责人接待了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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