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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致公党党员马一德“确立知识产权教育基础地位”建议
被《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采纳

  2015年11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共同颁发了《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正式启动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知识产权教育的基础性地位。致公党北京市委常委、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马一德提出的《关于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启蒙和普及教育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该文件的出台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马一德在2012年即提交了上述《建议》。建议认为:一个国家只有拥有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把握先机,提升国家实力和竞争力。走创新型道路,要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国民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现状。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从加强青少年知识产权启蒙和基础教育开始,此举关乎未来整个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基准水平。为此,他在《建议》中呼吁:应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启蒙和普及教育:对小学生开展知识产权启蒙教育,扩大试点,充分发挥试点学校或班级的示范作用;将中学生、特别是高中生的知识产权教育,纳入素质教育轨道,与普法教育结合,制定为拥有创造发明的中学生中考和高考加分的政策;高校应普及知识产权教育,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和能够胜任知识产权领域开拓工作的研究者,特别应有意识、有重点的在理工科学生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

  该《建议》一经提出便得到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教委的充分肯定,2013年5月31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教委共同举办了“关于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启蒙和教育提案座谈会”,详细听取马一德对加强知识产权启蒙教育的意见,并作出了专门《办理报告》,有力地促进了北京市的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

  与此同时,《建议》经致公党中央上报,被全国政协、中共中央统战部采纳,并呈送中共中央高层领导得到采纳。2015年11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共同颁布了《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试行方案中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评定全国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建立对学生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等措施,均直接采纳了《建议》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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